妻子買禮物回娘家,裝車時被丈夫一腳踢翻:用得著買這麼多嗎?
所以,最後雨晗決定自己辭職全職帶孩子。她問過東萬的意見,東萬臉色雖然有些不好看,但他還是答應了,並保證自己會賺錢養她跟孩子。
雨晗也信了他的話,於是就真的辭職回歸了家庭。當了家庭主婦後,她以為東萬每個月都會把工資交給她來支配,但東萬卻沒有那麼做,而是要雨晗買東西的時候跟他要錢。
這讓雨晗覺得很不舒服,也覺得非常不方便。每次伸手要錢,都是對她自尊的一次考驗。因此,她不到萬不得已,都不會跟丈夫要錢。
平時,她都是用自己的積蓄支撐日常花銷。她也跟東萬說過這個事情,但此時的東萬已經不是曾經的東萬了。他對她沒了以往的尊重,還表現得特別不耐煩。
她的任何意見,聽在他的耳朵里,那就是沒用的噪音,他根本不想理會。所以,她嘗試過幾次,都以失敗告終了。她逐漸對自己的婚姻感到了失望,但她此時沒有工作,孩子還這麼小,娘家也幫不上忙,所以,一直都沒能下定決心離婚。

她想著再忍忍,或許東萬就能想通了。她努力說服自己,東萬會變成這樣,只是因為壓力太大了。但一件事情的發生卻引爆了她壓抑已久的怒火。
因為孩子的原因,她已經很久沒回娘家了,這馬上就是中秋了,她就打算買點東西回娘家看看父母。因為開不了那個口,所以她根本就沒跟丈夫要錢,這些禮物都是用她自己的積蓄買的。
她沒覺得這有什麼不對。但正當她裝車時,還沒來得及裝到車裡的禮物卻被丈夫一腳踢翻。他還滿臉怒意地質問她,說用得著買這麼多嗎。質問完,他還說了很多難聽的話。有一句話,直接擊穿了她所有的堅持。
他說,她不會掙,只會花。她只覺得好笑。她當全職主婦這麼長時間,他給過她幾個錢?他竟然還能厚顏無恥地說出這樣的話。以往她上班掙的錢比他多多了,她也沒說什麼呀。他竟然也好意思說她不會掙,只會花。
要不是為了孩子,她用得著當個家庭主婦嗎。當了家庭主婦後,她是既要看孩子,還要做家務,晚上他回來,也沒見他搭把手,就坐那兒等著開飯。

她都不知道她當初是怎麼看上這個男人的。再說了,她好不容易回一趟娘家,多買點禮物怎麼了,她是沒了工作,但買禮物的錢,她也沒跟他要,他到底在計較什麼。
雨晗越想越氣憤,越想越難受。想得多了,就驚覺東萬這個男人還真是無恥至極,跟這樣的男人,她是過不下去了。
她想明白了,就是再難,她也要離婚,大不了就回娘家。她出去工作,再請個保姆,父母的身體狀況雖然不能幫著帶孩子,但在家監督保姆還是可以的。
想清楚後,她直接提出了離婚。因為孩子還小,所以孩子判給了她。離婚後,雨晗帶著孩子雖然辛苦些,但自己掙錢自己花,還沒有人在身邊說那些陰陽怪氣的話,她覺得整個世界都明亮了。
而東萬呢,他一直以為是他在養活雨晗和孩子,但等到離婚,需要他自己打理家裡的事情,需要他自己照顧父母時,他才發現,他的工資根本就不夠,而且家裡雞毛蒜皮的一堆事兒,讓他根本無法專心工作。
此時,他才意識到雨晗的重要性,也感到了後悔,但一切都晚了。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能夠明白兩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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