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罪》為母傷人的雷星宇,和家庭窘迫的原告,到底誰才是受害方?
原標題:《罰罪》為母傷人的雷星宇,和家庭窘迫的原告,到底誰才是受害方?
雷星宇的母親因為欠下了巨額債務,又拖了兩年之久,這才遭到了惡意討債,對方雖說沒有直接禁錮她的自由,但每天形影不離地跟著,甚至連上廁所都不放過,是個人應該都會感受到憋屈吧!然而手中拮据的她,如果不是到了萬不得已的地步,真不想欠這幫人的錢,她好歹是個女人,總不能整天被一幫糙漢圍繞著。

來要債的頭目有一天喝醉了酒,腦袋多少有些不冷靜,竟然逼迫雷星宇母親用身體來還債,說完還不忘解開了腰帶,逼迫雷星宇看到自己母親遭受侵犯的過程,雖說最終被人制止了,但雷星宇心中的憤恨依舊沒有消散,顧不得警察就在門外,拿出事先藏好的刀子,就像施暴者捅了過去,因為沒有任何的防備,也沒料到雷星宇會出手傷人,對方直接被殺害了。

而同行的幾個要債者,也遭到了雷星宇或多或少的砍傷,其中有一位因為失血過多,還進了重症監護室,雷星宇因為故意殺人罪,當場就被逮捕,那些受害者的家屬還聯合起來把雷星宇給告了,要求賠償一定的數額,還必須要判處死刑,如此一來,死去的受害者也能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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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上對於雷星宇的辱母案,倒是引發了不小的關注,第一次庭審判決,給他定了無期徒刑,且罰款8萬元的結局,可大眾卻不願意了,覺得兒子為母親討回公道是天經地義的,憑什麼要定罪,難道說以後大家在遇到危險之後,都不能反抗了嗎?再說了,是那些討債者先做出辱母情節的,但凡是個當兒女的,恐怕都會精神崩潰到殺人吧!

可經過調查後發現,死者的家庭條件十分窘迫,家中除了4個孩子之外,就剩下兩個連生活都不能自理的老人了,他們又犯了什麼錯?憑什麼要遭受家破人亡的結局?討債者的方式固然有問題,但雷星宇殺人,間接導致一個家庭的破裂,終究也是沒法被原諒的,這就難了,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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