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僅僅只是拒絕了婆婆的要求,就被婆婆要求離婚,被要求滾出婆家,這讓她的內心瞬間就有了落差,認清了婆家人的真面目:「合著我只能一直接受他們的要求,不能拒絕;合著我的婚姻必須一直靠我花錢去維繫,不花錢就讓我滾蛋,真是可悲!」
更可悲的是,她老公阿冬也跟婆婆是一致的態度,認為她有錢就該給小姑子買房,認為錢多就該多花,她反問錢花完了怎麼辦,阿冬不假思索說:「花完再說,沒錢的是後續再少花也不遲!」
他的這種財務觀念讓曉玲無法接受:「花的不是他的錢,他當然可以說得輕鬆,但我不輕鬆,我憑什麼要把自己的錢都花在婆家人身上?在我看來,我平時為他們花錢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給小姑子買房這種事還讓我花錢,真的有點貪得無厭了,我不能繼續做冤大頭,我必須離婚,必須為自己及時止損!錯不在我,我沒必要反過來我挽留他,不該愛就不愛,狠心說再見才是我應該走的路!」
她動真格離婚了,婆家人必然會後悔,然而卻已經來不及補救了,因為他們虧欠曉玲太多,曉玲覺得自己沒有任何留下來的理由,覺得唯有讓婆家人在悔恨中度過,自己才能解氣。
03
雖然曉玲在意識到自己嫁錯人以後及時止損了,沒有去挽留不該愛的人,而是選擇了狠心說再見,但她之前選擇婚姻時所犯的錯誤,還是應該被其他人當成前車之鑑。
就事論事的話,已經嫁錯人了,已經認識到自己愛上不該愛的人了,確實不該反過來挽留不該愛的人,確實應該狠心說再見,但我們對待感情不能只有這一套方法,在感情的不同階段應該有不同的方法和態度。
「愛上不該愛的人」這種問題其實是可以避免的,關鍵就在於你是否用心對待婚姻。
就拿曉玲來說,她的財務觀念是怎樣的,她自己不可能不知道。她會認同怎樣的財務觀念,她心裡也很清楚。既然如此,她就應該在選擇婚姻時就注意這種問題,因為婚後生活肯定繞不開錢,如果不提前跟對方溝通這方面的問題,不去了解對方的觀念跟你是否一致,錯了你也只能認栽,誰叫你那麼盲目呢!
尤其是對於像她這種比男人有錢的女人來說,更應該注意錢的問題,你不能想當然認為你選對人了,你需要有證據,需要去判斷和驗證,否則憑空認為你嫁對人了,萬一錯了呢?能夠從根本上止損,為什麼非要等到錯了之後才止損呢?閒著沒事幹了是嗎?嫌錢太多了是嗎?
不光是錢的問題,其他問題也是一樣,你自己的好惡,準則和觀念要明確,明確之後應該去和對方的這些東西作比對,不一致的話可以溝通,溝通不來就應該放棄,不該明知不合適還讓婚姻開始。不能只是幻想幸福,該做的鋪墊要做,否則你就沒資格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