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們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岳父母之後,岳父母雖然很高興,可他們馬上又提出額外的要求:既然房子是買給他們養老,那他們就有資格做主,房子寫兒子的名字。
岳父母這個要求一出,張斌都愣住了。他想過岳父母會提寫他們自己的名字,卻沒想到岳父母要求寫小舅子的名字,這豈不是等同於他給小舅子買房了?
張斌沒考慮多久,就告訴岳父母,好,成全你們,你們可以做主寫小舅子的名字,但房款你們自己出錢,我分文不出,畢竟我沒有義務幫你們養兒子。
張斌話音一落,岳父母臉色一陣紅一陣白。他們怎麼也沒想到張斌會倒打一耙,要是自己出錢或者讓兒子出錢,他們又何必一直賴在女婿家不走,無非就是想占便宜,接濟下自己的兒子?
沒等他們考慮太久了,張斌直接幫岳父母收拾行李,把他們全都打包送回到小舅子家。至於岳父母不死心,隔三差五又來家裡鬧騰,張斌也沒有心軟妥協。
結束語
來女婿家蹭吃蹭喝蹭住,最後還要求女婿給自己兒子買房,這樣自私自利的岳父母,哪個女婿會願意無條件贍養?
女婿可以贍養岳父母,但前提是岳父母有眼力見,懂得體諒女婿的辛苦和孝心,而不是劫富濟貧,拿著女兒女婿的錢去補貼兒子。
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是理所當然有權利要求誰養的,除非是自己的子女。女婿可以贍養岳父母,但也可以不贍養。女婿願意贍養,是他的情分,而不是本分。
今日話題:
你支持張斌把岳父母送回小舅子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