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妻子坐月子,丈夫把她的店轉給弟弟,婆婆:有了孩子她不敢離婚
可是婆婆卻不願意,非要讓方娜給董健安排一個管理崗位,可是方娜卻表示董健沒有接觸過餐飲行業,又不了解企業管理,所以沒有辦法把他直接安排到管理崗位。
方娜的這一番解釋,婆婆根本就聽不進去了,她覺得方娜只不過是在推脫自己罷了,方娜和婆婆的意見沒能達成一致,所以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其實婆婆之所以想讓董健到方娜的飯店上班,完全是想要取而代之,她眼紅方娜的生意越做越好,所以就想讓董健潛進飯店,慢慢接替她的位置。
只可惜自己的計劃沒能得逞,可是很快婆婆就迎來了第二次機遇。因為方娜突然宣布自己已經懷孕三個多月了。
雖然方娜一直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直到她預產期的當天,她才休息,可是剛剛生完孩子需要坐月子的方娜,還是不得不把飯店託付給別人來暫時替她打理。
這個時候婆婆突然提出建議,想讓方娜把飯店交給董健來管理,並表示交給自家人總比隨便交給外人要放心得多。

眼下方娜一時間也找不到合適的人選,只好聽從了婆婆的意見,把飯店交給了小叔子,並囑咐他有什麼問題隨時聯繫自己。
可是方娜的這一決定,卻讓她後悔不已。董健接手飯店後不久,就串通自己的哥哥董偉,一起更改了飯店的歸屬權,也就是說,現在的飯店已經不屬於方娜了,而是轉讓到了董健的名下。
當方娜得知這件事情的時候,早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了,而董健把飯店打理更是大不如前,客流量越來越少,收益也越來越差。
怒火中燒的方娜質問董偉,是不是他代替自己把飯店轉讓給了董健,雖然董偉並沒有否認,但是他卻連半點的歉意都沒有。
一怒之下方娜帶著孩子回了娘家,此時董偉才感到不安,他擔心方娜會跟自己提出離婚,可是董偉的媽媽卻十分肯定地告訴董偉,因為孩子的原因,所以方娜是絕對不敢離婚的。
可是讓董偉和他媽媽意想不到的是,方娜不僅向董偉提出了離婚,還以非法轉讓為由把他們一家人告上了法庭。
最後方娜和董偉離了婚,孩子歸方娜所有,而方娜的飯店也順利地從董健的手中要了回來。

03
偷取別人的勞動成果,是非常可恥的行為,不勞而獲的東西是長久不了的,即使一時獲利,也並不能讓自己長久受益。
通過方娜的故事,我們應該要明白下面這兩個道理:
一、乘人之危獲取的利益,終究是要付出相應的代價的。
乘人之危是道德敗壞的行為,一個人如果趁別人危難之時從中獲利,那這樣的利益怎麼可能會心安理得。
這樣的人不僅會有損自己的名聲,還會遭受別人的謾罵,從而導致身邊不會再有人願意和自己來往,朋友少了,自己的路也就變少了,而當自己遇到困難的時候,也就不會再有人願意出手相助了。
就像董偉這樣,他趁方娜月子期間不方便,偷偷地把飯店轉讓給了自己的弟弟,結果弟弟不但沒能從中獲利,反而自己還損失了一段婚姻。
也許這就是董偉為自己的行為所要付出的代價吧。乘人之危本就是道德低下的表現,而對於女性來說,月子之仇就更是不共戴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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