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子遇害一案,兇手已經被捉拿歸案,並被判處死刑了,可這件事還不算完,作為同樣在犯罪現場的葛晴晴,成了被大眾議論的焦點,到底是怎樣一個自私的存在,才能將閨蜜反鎖在門外,反而享受著獨自一人苟活的機會?作為穆子的丈夫,陶大明自然是要讓所有的惡人都得到應有的懲罰。
就在兇手被判死刑的那一天,陶大明也正式將葛晴晴告上法庭,可這個女人沒有一丁點的歉意就罷了, 甚至還利用自己網紅的身份,在網上肆意詆毀陶大明與穆子的感情,言語間皆是對陶大明的鄙棄,就好像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為穆子討回公道一樣,可她似乎忘了,自己遇到渣男,並不代表這世界上的每個男生都是腹黑的。
即便長著一張楚楚可憐的臉蛋又如何,法院是講究法理的,不是說誰長得讓人同情,就要偏袒誰,在二審開庭中,方遠利用自己調查出來的結果,三言兩語就扯破了葛晴晴虛偽的面孔,本以為在被戳穿撒謊的醜惡面具之後,對方多少能夠收斂一些,可葛晴晴除了崩潰與大鬧之外,依舊沒有絲毫愧疚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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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的判定結果已經出來了,葛晴晴雖說不是殺害穆子的兇手,卻做了違背倫理道德的事情,再說了,穆子如果不是因為她的話也不會死,所以葛晴晴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賠償陶大明一定的精神撫慰金等等,總計差不多50萬元左右,這個結果還引起了廣泛關注,只不過比起輿論,大家都在誇讚方遠判的好。
閨蜜被殺的案件算是徹底告一段落了,不過有些細節倒是挺讓人不屑的,那就是在二審的宣判過程中,一向振振有詞的葛晴晴,竟然將律師一個人留在在被告席,自己也不知所蹤了,不知道她是羞於露面,還是早就猜到結局,提前離場了,總之,她的不願出面行為,毀了穆子對她的所有期待。
作為好友,穆子算是把自己的命都給交代出去了,她無非是想換來葛晴晴的平安,並覺得這個女孩值得被保護,如果不是遇到渣男,她也不會主動要求住在自己家裡的,可穆子的維護最終換來的卻是無情的背叛,先是被反鎖在門外,讓自己獨自面對殺人兇手,無論她如何喊叫,房間內的葛晴晴都不曾打開房門,可想而知,在遇害過程中的穆子,內心到底有多崩潰。
而葛晴晴之所以成為輿論的焦點,就是因為在穆子死後,她沒有任何的表示罷了,陶大明這才不利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穆子最後的一點尊嚴,然而到頭來,葛晴晴並沒有在宣判的那一刻出席,就好像根本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一般,是個人想必都會為穆子感到悲哀的吧!她的一腔熱血,最終換來的不過是個塑料閨蜜罷了,關鍵人家還不知悔改,這種人估計後半輩子都不會有朋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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