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和兒子因為買了這個房子,兒媳高興得很,他們老家有親戚去城裡的時候,兩個人盛情款待,回來的人就說他們房子的裝修有多好,大城市有多繁華。在郭阿姨看來,兒媳這是在向親戚炫耀,免不了心裡不甘心,所以金偉帶兒媳回來的時候,郭阿姨對兒媳說話也不客氣,還處處要拿捏她。
後來,兒媳懷孕了,頭胎生了個女兒,郭阿姨也算是抓住了個把柄,她覺得兒媳沒有為自己家裡傳宗接代,心裡也是不願意接受這個孫女的,自然不想幫他們看孩子,更何況要是在縣城裡,就算是請個保姆也花不了多少錢,她來回跑,離家也近一點,現在在市裡,暈車她來回不方便,就更不願意去了。
當兒媳提出來要讓婆婆去看孩子的時候,郭阿姨直接拒絕了,郭阿姨說:「不行,家裡太忙,你公公他身體還不好,我不放心,你再想想別的辦法吧。」
兒媳也是沒辦法,就拿養老的事和郭阿姨開玩笑,結果郭阿姨一聽就更生氣了,臨走了,還不忘專門說給兒媳聽:「就算不給你帶孩子,你們也得給我養老,非要去大城市發展,沒有那個錢,沒有那個命住什麼大房子,還非得去,現在好了吧?看你們以後在外面怎麼混。」
生氣歸生氣,郭阿姨還是記掛兒子的,去過城裡幾次,見兒媳母親去照顧了,她就清閒地跑回老家了,直到兒媳有了二胎,她也沒說去換換,一直讓親家待在那裡。
後來,兒媳父親生病,親家母回去了,金偉跟郭阿姨提了好幾次,郭阿姨才去了城裡。然而,兒媳像是賭氣似的,也不接受郭阿姨的好意,還換了份工作,不影響照顧孩子,郭阿姨見自己沒用,兒媳脾氣還衝,就有回了老家。
打那時起,郭阿姨和兒媳之間就有了嫌隙。
前些年還好,郭阿姨在老家和老伴一起過日子,還算是舒坦,可自從老伴走了之後,郭阿姨就變成了一個人住,她也想去城裡,然而她去住了兩天,兒媳婦就給她擺臉色。郭阿姨強勢又高傲,也不受那個委屈只好又回了老家,那時候身體硬朗,郭阿姨怎麼折騰都行,可現在她腿腳越發不利索了。前不久的時候,下雪,郭阿姨又摔了一跤,幹什麼都不方便了,她想往城裡去,又害怕兒媳婦臉色,這才後悔起來。
「我不幫你帶孩子,你也得給我養老」十年後,那個獨居婆婆後悔了。
早知如此,何必把事情做得那麼絕呢?
婆媳之間,看孩子這個事,本就不存在義務這回事,相互照顧都是為了對方的情分,婆婆應該想一想,那孩子,無論如何都是自己家的,兒媳、兒子沒有時間照顧,自己得空能看得了,不就應該自己幫幫忙,幫忙照顧嗎?
現在年輕人壓力大,能多幫一幫年輕人,幫他們減輕減輕負擔也挺好的,你心疼兒媳就是心疼自己的兒子,道理是一樣的。若是平日裡,你對兒媳不好,也不幫對方照顧自己家的孩子,那老了,肯定也沒資格要求對方照顧你,兒媳婦也不願意照顧你。
所以看孩子和養老是相通的,責任都是相互的,是看在對方的情分上幫一幫對方,互幫互助才能成為一家人,你體諒年輕人的難處,年輕人也會記得你的好。而且,本來一家人就是應該相互體諒,只有婆婆疼愛兒媳,把兒媳當成親生女兒一樣,當成一家人,對方也會在你老了的時候願照顧你。
而且,婆婆應該能懂,都說養兒能防老,真正養老的卻並非是兒子,現實的生活里沒有多少兒子能夠在你身旁盡孝道,都說久病床前無孝子,大多數還是兒媳操勞的多,所以最後婆婆還是不能與兒媳為敵,要想兒媳善待自己,自己就應該將心比心,不該處處為難對方,也讓自己兒子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