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繼續說道:「奶奶,你可別忘了,這個房子是我媽媽的陪嫁房,我媽媽完全的把你們趕出去,只是她比較善良,我沒想到你們每天在背後議論她,如果這樣的話,乾脆讓我媽和我爸離婚算了。」
婆婆一下子不知道說什麼了,帶著自己的女兒回臥室去了,本來也就是自己住在人家的房子裡面,現在居然耀武揚威的,確實是讓人家笑話。王敏也覺得可笑,沒想到那麼厲害的婆婆居然被女兒的一句話給打臉了。
其實婚姻本來講究的就是門當戶對,只是大部分人選擇了愛情,既然你選擇了愛情,就應該承擔對應的責任,可能若雙方經濟條件差距比較大,我們在應該互相幫助,但是本質兩個家庭幫助一個新的家庭,並不贊成扶貧式的婚姻。
如果王敏沒有同意婆婆把小叔子和小姑子接過來會不會沒有這樣的事情,不管是會與不會,答案並沒有絕對的,因為婆婆從一開始不喜歡兒媳婦,是打心底裡面的,如果他真的喜歡人家,也就不會有後續的矛盾。
所以不管什麼時候,在婚姻中,我們一定要選擇適合自己的,不能覺得對方對自己好就可以了,有些時候是和勝過與愛情,因為在愛情面前,每個人都不是理智的。與其為了不理智的事情承擔後果,不如從一開始就離職的選擇另一半,這樣不但對自己好,也對對方負責。
今日話題:如果你是王敏,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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