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1歲,71歲僱主將我工資漲到9000 塊,向我提出有失尊嚴的要求

2022-10-03     言諾     13929

我51歲,71歲僱主將我工資漲到9000 塊,向我提出有失尊嚴的要求

我51歲,71歲僱主將我工資漲到9000 塊,向我提出有失尊嚴的要求

我是龔姨,農村人,和老公結婚後,就到城裡,進了一家文具廠工作。

婚後第2年,我生下我兒子,兒子剛滿月,就託付給婆婆帶,我回廠繼續上班,我們村裡,很多人都是這樣的,有很多留守兒童。

隨著時間的流逝,兒子漸漸長大,上了城裡的高中,在校住宿。公婆則逐漸老去,之後相繼過世了。

我們的日子,雖不富裕,但夫妻兩個,每個月的工資加在一起,養育一個孩子,也還過得去。

當時,廠里要給大家買社保,很多工友看每個月要扣錢,都不願意買,我和我老公,倒是很樂意買。

我們覺得自己只有一個兒子,等我們老了,有社保養老金可以領,可以減少孩子的壓力。

我們還計劃著,要交夠社保,要多存點錢,等孩子將來結婚,給他在城裡買套房。

可是計劃趕不上變化,兒子18歲那年,我老公就病倒了,花光了家裡所有積蓄,還是沒能把他留住,撇下我們娘倆,走了,才45歲。

當時,我感覺天都塌了,可為了兒子,我沒敢鬆懈,很快就收拾心情,把悲傷藏在心裡,繼續上班。

可是,積蓄全沒了,我一個人上班,掙到的錢,根本不夠花銷。

有工友建議我做家政,說她有親戚在做住家保姆,工資特別高,就是做的事情雜碎了些,但也不算辛苦,就是做些家務事。

我心動了,而且當時,我的社保已經交了20年,斷交也沒影響,就是將來領到的養老金會少一些。

我果斷辭職,去家政公司報了名,參加了培訓,之後,我到了一戶姓劉的人家,當住家保姆,主要是做飯、和帶一個1歲的小孩。

去年,僱主家的小孩上小學了,也就不需要我了,家政公司又重新,給我派到一戶人家。

這戶人家姓孫,主要工作是,照顧孫大爺的起居飲食,和打理家務。

孫大爺71歲,老伴病故,有兩個子女,都已各自成家,留下孫大爺一個人獨居。

孫大爺的子女們,家境都不錯,比較有錢,不放心孫大爺一個人生活,就給他請住家保姆,伺候陪伴他,給我一個月開5000的工資。

孫大爺雖然71歲了,但身體還很健朗,人也很和藹,我跟他很聊得來。

我每天買菜,給他做三餐飯,洗洗衣服,打掃一下衛生,花不了多少時間。

餘下的時間不是陪他聊天、遛彎,就是自己分配,只要不離開他家就行。

一個月能掙5000塊,還有4天假期,如果不想休假,這4天的工資,還可以領雙倍,我感覺挺划算的,比帶小孩輕鬆多了。

和孫大爺相處久了後,我們對彼此都比較了解,他很喜歡我做的飯菜,說很合他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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