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開豪車住別墅,卻與殘疾兒子爭房產,父親:一分錢都不給她

2022-10-04

女兒開豪車住別墅,卻與殘疾兒子爭房產,父親:一分錢都不給她

眼前這位氣急敗壞的老人是陳樹森,65歲的他第一次對自己的女兒動了手,這對父女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原本至親的人,為何會鬧到這般地步?

前不久,陳樹森老人寫下了一份遺囑,他想將自己家中200平米的房子全部留給兒子,老人說他一分錢都沒有留給女兒,只因為這麼多年來,女兒一直都不忠不孝。

知情的鄰居透露,自從陳樹森老人提出將房子留給兒子之後,女兒已經有四年沒回家了。陳樹森老人拿出了一個老舊的帳本,上邊記載這擴建房屋花費的一筆筆費用,房屋擴建都是他與兒子花的錢,女兒沒有出過一分。

女兒陳麗如今在外過得不錯,與丈夫一起在做二手車生意,開著豪車住著別墅,房產也不止一套,陳樹森老人也不明白,為何女兒要回娘家與哥哥爭房產。

陳樹森與妻子打算找到女兒,當面聊一聊,二老在二手車市場並沒有找到女兒,經過打聽才要到了女兒的電話,可父親打過去後,沒說上兩句話,陳麗就掛斷了電話,這態度其實已經很明確了,她肯定是不願意放棄爭奪房產的。

陳樹森的妻子撥通了女兒的電話,經過不斷地勸說,陳麗同意見上一面,一見面,陳麗卻給出了不同的說法,她表示這套房子是她花了兩萬元買的,並沒有其他的說法,因此房產理應是他的,父親不應該將房子給哥哥。

而父親陳樹森卻說女兒所說並非事實,老人說購房時確實手裡沒有錢,他與老伴向女兒借了兩萬元 ,並事先說好,如果在60歲之前能把兩萬元還給女兒,這房子就不算是女兒的,如果60歲之前,二老沒有把錢還給女兒,這套房子就給女兒。

就在老人50多歲的時候,二老已經將兩萬元還給了陳麗,因此,不存在女兒出資購買一說,陳樹森拿出了一張發黃的建房協議,上邊的房屋所有人姓名是兒子陳明的名字,並且很明顯有改過的痕跡。

陳麗表示,最初買房的時候,協議上寫的確實是她的名字,後來父親在沒有跟她商量的情況下改成了哥哥的名字,她認為父親這樣的做法是不對的。聽完女兒的話,陳樹森老人顯得格外生氣,他表示自己所言句句屬實,並為此發下毒誓。

陳麗並沒有向父親示弱,她不承認當時是借錢給父親,更是說出了讓父親更為氣憤的話,父親一氣之下便動手打了女兒一巴掌,還薅住了她的頭髮。

陳麗說當初購買房子的時候,父親一直都是說給她辦理的手續,幫她置辦的,如今父親卻私自改了房主名字,她覺得很委屈,雙方誰都不肯讓步,陳麗開著車揚長而去,這個家庭到底發生了什麼呢?到底是誰在說謊呢?

陳樹森老人承認了曾經向女兒借錢買房的事實,但錢已經如約在60歲之前如數奉還給女兒,雖然當初房主寫的是女兒名字,但陳樹森認為,錢已經還給了女兒,房子就是他的了,他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後來,這所房子經歷了多次修建擴建,直到現在已經有200平米,房主的名字原本是女兒的,如今被改成了兒子的。陳樹森老人說,當初都是有證人在場的,走合法的程序更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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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女兒家庭條件很好,而兒子卻從小患有小兒麻痹症,生活都要靠低保維持,再加上多年來兒子兒媳對二老非常孝順,而女兒卻從來沒有贍養過他們,因此老人才決定將房產全部留給兒子。

陳樹森老人身患癌症,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他如今的心愿就是將房子留給兒子,讓女兒不要再與兒子爭奪房產,這樣他才可以安心地離開這個世界。然而,女兒卻不肯讓步,堅持稱房子本來就是她自己買的,這讓老人十分傷心,他不知道為何自己最疼愛的女兒,卻不能理解他的苦心。

陳樹森老人說,一直以來女兒家都是女婿說了算,他想找女婿談一談這件事,可女婿卻說此事與自己無關,他們父女之間的矛盾還是要他們自己去解決,陳樹森老人認為女婿這就是在故意推脫。

陳樹森老人的兒子曾經勸說父親,如果妹妹想要這所房子就讓給妹妹,他雖然身體殘疾,但也一直在努力工作改善生活,他不想因為這所房子傷害到親情,可對於兒子的殘疾,父母一直都心懷愧疚,他們希望能在生活上幫助兒子兒媳,說到這裡老人留下了傷心的淚水。

陳樹森的兒媳陪著老人來到醫院檢查,檢查結果並不樂觀,老人身患惡性腫瘤,已經時日無多,他仍舊希望女兒可以放棄爭奪房產,在他離開之後,兄妹二人不要在因此引起紛爭。陳麗既然開豪車住別墅,為何非要回家爭奪這套房產呢?這背後到底還有什麼隱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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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堅持要將房產留給患有小兒麻痹症的兒子,富豪女兒卻不願意了,記者詢問了附近鄰居得知,原來這所房子最近傳出了徵收的消息,為了弄清事實,記者詢問了社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確實有這樣的消息,但現在還沒有完全定下來,具體拆遷的界限劃定在哪裡也是未知。

陳樹森老人的房子有200平米,如果真的拆遷,那將會有一筆不小的收入,難道女兒陳麗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堅持要與哥哥爭房產嗎?

雙方再次見面溝通,陳麗表示當初購房協議上就是自己的名字,後來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父親改成了哥哥的名字,這是她心中過不去的坎,是父母的遺產她一分不要,但屬於自己的她一定要拿回。

陳樹森老人表示當時買房就是跟女兒借的兩萬元錢,早已經還給了她,可女兒卻讓父親拿出借條,父親反問女兒,當初她做生意沒錢,跟父母借錢的時候,怎麼沒有打過借條呢?

老人拿出了寫下的那份遺囑給女兒看,他仍舊堅持要將房產全部留給殘疾兒子,老人給女兒下跪,求他放棄與哥哥爭奪房產,可陳麗顯得格外冷靜,並沒有因此而有所動容,她堅持要一半的房產。

在陳麗看來,父親將房子全部留給哥哥,就是自己在父親的心中沒有位置,為此她也覺得傷心,她開著車再次離去。

律師

律師表示,如今房主的名字已經是哥哥陳明,房子就應該歸陳明所有,如果陳麗有異議,可以提供當時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房產被私自轉移的證據,最終由法院進行判決。

父母心中都有一桿秤,陳明雖然殘疾,但他一直都在努力生活,與妻子一起孝敬老人,陳麗雖然生活富裕,開著豪車住著別墅,但對老人卻並沒有關心和贍養,陳樹森老人說,十年前他曾讓女兒給他買煙,都被女兒拒絕了,女兒的行為讓他們徹底傷了心。

如果想得到父母的公平對待,身為子女的,還是要先懂得感恩父母,平時多花點時間去孝敬和陪伴老人,都說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但妹妹不缺房子不缺錢,為何就不能幫助一下身患殘疾的哥哥呢?就算是沒有這套房產,正常的兄弟姐妹之間也是會互相幫助的吧!對此大家有何看法呢?歡迎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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