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玲的朋友對她的男友並沒有很好的印象與評價,就連她的閨蜜都說,「親愛的,不要太早投入感情進去,我總感覺他沒有你說的那麼好。你已經在感情里受過幾次傷了,這次一定要懂得好好保護自己啊。」
就因為閨蜜不認可自己的戀情,周玲好久沒有和閨蜜聯繫。即使閨蜜發來問候的信息,她也像沒看到一樣。在周玲的心裡,男友已經是她身體的一部分了。閨蜜否認他,就跟否認她自己一樣。
戀愛兩個月,周玲就和男友領了結婚證。她還特意發了一條朋友圈,閨蜜給周玲發來恭喜的紅包,周玲沒有收。她在乎的不是錢,而是閨蜜當初沒有尊重自己的老公、自己的選擇。
閃婚的後果,一地雞毛。
周玲是偷戶口本出來和老公領的結婚證。她的父母還在費心為她介紹男朋友的時候,周玲已經是有夫之婦了。周玲一直不敢告訴父母,生怕父母接受不了她閃婚的事實。
兩人在一起足足一年,周玲才敢說她領證結婚了,父母都嚇了一大跳。此時,生米已經煮成熟飯了,再說什麼都沒有用了。周玲的父母約了親家見面,並且很快為他們舉辦了婚禮。
當婆婆知道自己的兒子早就領證以後,她對周玲的印象就特別不好了。在婆婆的思想中,如果兒媳走正常的流程,會親家、訂婚、過彩禮、結婚,這樣的女子是規矩的女子。現在,兒媳沒有經過自己的允許就把兒子搶走了,她心裡肯定是不好受的。
周玲的父母不想女兒嫁過去被看扁,就給女兒準備了不少陪嫁首飾。父母也知道,閃婚這件事是女兒做的不好,從長輩的角度看,她對婆婆是不夠尊重的。為此,周玲的父母還特意買了一些禮物給親家母,說了一些賠禮道歉的話。周玲覺得沒必要,父母卻覺得非常有必要。
辦完婚禮之後,周玲就搬過去和婆婆一起住了。周玲從來不知道應該和婆婆如何相處,她在家裡什麼樣,嫁人以後也是什麼樣。所以婆婆對周玲更加不滿意了,她覺得兒媳就應該做家務,照顧老公,伺候婆婆。現在倒好,什麼活都是自己的兒子做,兒媳成了幫忙的。
有一天,婆婆和她的小姐妹聊天,話題不知不覺轉到了兒媳身上。婆婆說,「兒媳好欺負,我拿她幾件陪嫁首飾不信她敢離。我那個兒媳婦啊,認識兩個月就拉著我兒子領證了,她是多著急嫁給我兒子,怕我兒子不要她啊。」
婆婆剛說完,她就聽到了兒子的咳嗽聲,於是她慌了。婆婆轉過身一看,兒子兒媳都站在家門口。兒媳的臉色特別難看,她回自己的房間之前對婆婆說,「明天我就搬走,還有,陪嫁首飾我也會一起帶走的。」
閃婚無論對於男人來說,還是對於女人,都是有極大的風險的。閃婚就意味著,兩個人還沒能完全了解彼此呢;閃婚同時也意味著,雙方的家長還沒有見過面呢。在此基礎之上而締結的婚姻關係,一定是不牢固的。婆婆會嫌棄兒媳不懂事,即使兒媳一分錢彩禮也沒要,在婆婆眼中也是不值錢的。兒媳呢,她以為自己不過嫁了自己所愛的男人,卻忘記了婚姻的幸福指數,與婆婆也有著直接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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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周玲,你會不會選擇閃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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