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剛是秦玲的丈夫,兩人當年談戀愛的時候,他對秦玲還是很好的,要不然秦玲一個城裡女孩,是不可能跟烏剛結婚的,甚至還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上了烏剛的名字,然而這家人卻不知足,因為外人的一句「上門女婿」,再加上兒媳婦多年不孕,導致老兩口對待秦玲的態度一直不怎麼友好。
後來烏剛做了生意,在外面欠了80萬的外債,一時之間還不起的他只能選擇逃跑,可那個時候秦玲已經認領了一個女兒,他這一走,算是把債主全都逼上了門,好在秦玲沒有打算承擔那筆錢,債主只能去烏剛的父母家去鬧,最終父母在烏剛的勸說下,去法院申請了死亡證明,債主們這才罷休。
很顯然,在失蹤的這些年,烏剛是一直跟父母有聯繫的,可他拋棄妻女的行為著實令人髮指,自從結婚之後,他沒有盡過一丁點的責任也就罷了, 還連妻子的房子都不放過,別人一聽說妻子得了癌症,說什麼都要傾盡所有地去醫治,然而烏剛卻巴不得秦玲死,這樣自己就可以得到大部分的房產了,到時候再把房子給賣掉,好還自己欠下的80萬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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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當老賴也就罷了,連妻子都不放過,烏剛算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爛人,而他的「爛」,跟父母是脫不了關係的,都說一個人性格的好壞,跟家庭因素是分不開的,本以為烏剛已經足夠壞了,可看了他的父母之後,才明白什麼叫做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相比於烏剛的「爛」,他吃人般的父母才是更可怕的存在。
兒媳婦無法生育,是因為自己兒子不行,跟人家秦玲有什麼關係?可烏剛的父母卻堅持認為是秦玲虧欠了他們烏家的,連醫生的話都不相信,只相信自己骨子裡的傳統觀念,這也就罷了,兒子出事之後,按理說作為父母,應該對兒媳有所虧欠才對,然而在他們的眼裡,卻覺得是秦玲克了自己的兒子,如若不然,烏剛那麼好的一個孩子,是不會在外面隨意亂來的。
從始至終,秦玲都是受害者,所以當她看清楚了這段婚姻,想要徹底結束的時候,公婆反而來家裡鬧事了,全然不顧秦玲已經病入膏肓的身體,拿著房產證就往外走,秦玲不肯,便將她活活拖出了好幾米遠,連孫女都不放過,順手一推,也不管孩子有沒有摔著,一心只想房產證能到自己的手中。
看烏剛父母那架勢,就好像秦玲要離婚,恨不得吃了她一樣,可秦玲已經做好了打算,離婚會對烏剛做出20萬的賠償,對於農村人來說,這已經是不錯的買賣了,烏剛父母卻覺得秦玲是在打發叫花子,試問,他們見過路邊叫花子用20萬打發的嗎?如此貪心不足的存在,難怪會教出人品差到極致的兒子。
或許有觀眾會覺得,命運對秦玲太不公平了,但這只能說是她盲目相信愛情的後果吧!至於烏剛那一家子,他們以後的日子也不會太平的,只要烏剛想回來,就必須背負80萬的債務問題,如果不回來,受罪的就是他父母,畢竟烏剛的死亡證明已經撤銷了,那些債主是不會放過他們的,報應只是來晚一步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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