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那天,婆婆一反常態,徹底撕破臉皮說道:「你這丫頭,不知道是真傻,還是故意裝傻,當時我出的10萬彩禮,趕緊還回來。別以為那錢是你的了,那是我掙的血汗錢。」婆婆的話越說越過分,話里充滿對燦燦的嘲諷。雖然燦燦不是貪財之人,但是聽到婆婆的這番話,她心裡自然生氣,因此兩個人便爭執起來,一時不可開交。
看完燦燦的遭遇,強叔也不知道該怎麼說,從法律層面來說,並沒有明確規定彩禮的歸屬問題,但是從常理來說,這筆錢理應歸燦燦和丈夫王憲所有,因為從古至今,彩禮的意義一方面是對新人的祝福,另一方面也是對新生家庭的一種幫扶,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燦燦的婆婆不占理,而且說話也非常刻薄,這樣一來,婆媳關係勢必出現隔閡,家庭自然也無法和諧。
寫在最後,強叔還是想強調,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不應該把關注點放在彩禮的金額上面,而是要注重彩禮的形式意義。作為女方,不能毫無底線地要彩禮,作為男方,也不能摳摳嗖嗖地不願拿彩禮,要知道彩禮只不過是結婚大事中的一個環節而已。婚姻的幸福跟彩禮金額的多少,並沒有太多關係。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