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樣的結果就一個,我們越來越窮。看著家裡所剩不多的錢,我會感到非常焦慮。於是我只能把所有怨氣出到丈夫身上,漸漸的,我們之間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我怎麼倒了血霉,找了你這樣一個沒有出息的男人。別人豪車,豪房。而我連給孩子買件衣服,都要需要勒緊褲腰帶。實在不行,你去賣血賣腎吧。」
我只是抱怨生活的不公平,也只是希望丈夫能夠發憤圖強。所以我總是挑最難聽的話,去刺激和傷害他。他從來沒有說過我什麼,直到孩子十歲那一年,他第一次反駁了我。他說:「實在不行,你就去找別人吧。」
後來不管我說什麼,他都只有這一句話。這句話讓我覺得這段婚姻,我既得不到感情,也得不到經濟。不如如他所願,去找別人。於是我們離婚了。
03.孩子不認我。
孩子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對於她,我怎麼可能不愛。但是我知道,養育一個孩子需要花費的錢。我本身是想把她帶在身邊的,但是丈夫也執意要爭取她的撫養權。甚至一窮二白的丈夫對我說,如果我把撫養權讓給他,那麼本該平分的財產,他會多給我10萬。
說實話,我已經很久沒有見過萬元以上的錢了。就算賣掉房子,我們一人也只能平分20萬,而他就要直接再多給我10萬,於是思前想後,我覺得也算是為了我的孩子好,我就同意了這件事。
一直到離婚後,我一直都沒有再見過我的孩子,像我們當初承諾的那樣。但是如今我悔不當初,離婚時為了多分10萬,而拋下自己的女兒,因為7年後我悄悄回來看望她,竟然發現她變得亭亭玉立,並且上了好的大學,還在網際網路上做生意做的如火如荼,小小年紀就賺的盆滿缽滿,於是我悔斷腸。
看到女兒這麼成功,我非常開心。但我也很難過,看我如今的生活,都為了去掙錢還房貸,離婚分的那30萬,不過是讓我付了一套按揭付的房子,然後每天算計著花銷,而丈夫卻單單只是養了一個孩子,卻可以得到她的回報,她那樣的有出息,這讓我感到很不公平。
於是於是我私下裡偷偷的找到女兒,對她說,希望我們能夠像正常的母女一樣,談談心。未來把我所有的母愛都給她。但是女兒甩開我的手,她冷漠地看著我,對我說:「當初是你拋棄了我,如今就不配再出現在我的面前。」
我搖頭解釋,說不是這樣,我只是希望她能夠過的更好,但是女兒一句話點醒了我,她說:「你不過是找個藉口,來掩蓋你的私心。你一直羨慕別人,不過是因為你不知足,不懂看自己所擁有的。既然選擇了,就沒有後悔藥。和爸爸也是,和我更是。」
的確,其實從小到大,不是我過得不幸運,而是我太貪心。我想要的太多,從不知足。明明已經得到自己當初所希望的,但是卻要羨慕別人得到的。所以才總覺得自己選錯路,如今我也只能默默地看著我的女兒優秀。然後按我的選擇,繼續走下去。
04.不要放棄孩子。
很多時候,其實我們的選擇都有好有壞,也沒有正確所言。因為這個選擇,能夠與我們當初所希望的相同,也得到了當初所期盼的,那麼這個選擇就是對的,而不要既得到了所願,還要去看別人選另一條路所擁有的。這樣貪心,就只會看到難過,而不能獲得快樂。就算我們選擇了其他路,也是一樣的。
我們說父母是偉大的,就是不管身處怎樣的困境,都不會放棄自己的孩子。不會放棄撫養他,陪伴他。所以無論如何,不管用什麼理由去欲蓋彌彰,放棄孩子那一刻,就已經成為事實。自然也不配擁有孩子未來人生的一切。沒有選擇與他同行,就註定看不到他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