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蘇在法院是一名書記員,雖說職位不高,但也算是公務員一枚,如今的她,已經開始準備下一次法考了,只要通過,就有機會成為法官,當然,這中間的路還是很漫長的,但憑藉小蘇的能力,相信她會實現法官夢的,然而她的大好前程卻被親生母親給敗壞了,作為法務人員,直系親屬是不允許犯罪的,偏偏金阿芬要去挑戰法律的底線!
金阿芬是做保姆的,當年跟丈夫離婚,她寧可什麼都不要,只要自己的女兒,為此小蘇很是感恩,雖說成長在一個單親家庭,但從小媽媽給自己的愛,足以彌補正常家庭帶來的缺失,小蘇的勵志與圓滑,也足以證明媽媽在金錢與愛的基礎上沒有吝嗇過,為此小蘇還談了一個法助男友,也算是人生圓滿了。
本以為金阿芬會對未來女婿很欣賞,畢竟她只是個保姆,而小蘇的男友雖說只是個法助,但好歹也算是個公務員,只要好好在法院干,將來肯定會不缺前程的,可金阿芬卻對小蘇的男友很不滿意,在她看來,小小的法官也就算了,未來女婿還是個法助,女兒作為書記員,工資肯定是跟法助差不多的,想必從工資體繫上,金阿芬是打心眼裡排斥未來女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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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在現實生活中,公務員的工資並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那麼高,相比之下,一個在富人家庭打工的保姆,說不定都比他們掙得多,為此金阿芬不待見小蘇男友似乎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可如果僅僅是惦記對方社會地位不高也就罷了,關鍵金阿芬還想讓女兒找一個有錢男友,這樣下半輩子就不用愁了,哪怕不用上班,也有人養活自己。
從金阿芬對金主的態度來看,她是很討厭有錢人的,先不說對方態度如何,總覺得金阿芬是帶著一種仇富心態去上班的,明明是自己打碎了人家的水晶杯,不被開除也就罷了,就因為被罰了500元,便拿著把柄去勒索對方300萬,試問這到底是何其心硬與大膽的存在,才能做出這種事情呀?
明明很討厭有錢人,卻要求女兒別找公務員男友,最好能嫁個有錢人,金阿芬或許早就魔怔了, 因為常年的窮苦生活,已經讓她的性格發生了極大的改變,她是喜愛自己的女兒,甚至願意為女兒做一切事情,可正是因為這份強大的占有,便要求女兒去變成一個她最討厭的人,不為別的,只要有錢就行,其他都無所謂。
攤上這樣一個媽,真為小蘇感到不值,如今的她已經進退兩難了,如果拿著U盤交給方遠,自己的親媽就會被送進監獄,十年都是短的,萬一來個無期徒刑啥的,小蘇不得後悔死?關鍵她的工作也會丟的,可如果不交出U盤,自己的良心又過不去,照樣上不好班,遲早會走向辭職那一步,但願她能在兩難之間找到一個合適的法子吧!千萬別讓自己的老母親繼續犯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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