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你住我女兒的房子,就該幫她還房貸」「媽,我們租房住」
我們說親人之間就該互相幫助,但有時候涉及到有關房子,錢財等方面,這些又牽扯到我們的切身利益,往往在這個時候,很容易出現糾紛,倘若處理不好,親人也能成為路人。
兒子結婚沒錢買房,暫時寄住在親姐家,婆婆偏心女兒,卻要兒子,兒媳幫自己女兒還房貸,大家或許會問:這弟弟住姐姐家不應該嗎?也許有人會問:弟弟哪能白住啊,雖然是親姐,總得意思意思下吧,就算出去租房,還不得給人家房租了,好歹是親姐,有什麼不理由不給錢呢?那麼婆婆要求兒子和兒媳還房貸過分不?

我生活在一個小縣城,生有一兒一女,女兒是老大,兒子是老二。在女兒念高二那年,老伴得了一場重病去世了,扔下我和兩個孩子相依為命,自從老伴走了後,家裡每況愈下,為了養活兩個孩子,我去工地打工,可我也就是一個普通的女人,靠我的能力顯然不能供兩個孩子同時念書,懂事的女兒主動輟學去東莞打工,雖然我有諸多不情願,但現實又不得不讓我同意女兒去打工。
女兒也算挺有能力的,不僅供兒子順利念完大學,還在城裡貸款買了房,我也知道女兒在外面打工辛苦,經常勸女兒不要太累,錢夠花就行,可女兒說她要趕緊存錢,好把房子裝修後接我去城裡養老,然後她再考慮個人的終身大事。

兒子大畢業後回到了縣城發展,後來兒子跟一個城裡姑娘談戀愛了,也就是現在的兒媳,兒子也把兒媳領回家讓我把關了,我對兒媳印象不錯,雖然兒媳家不要彩禮,但提出要在城裡買房,可我壓根沒錢支援兒子買房,兒子也感到為難,後來兒子說服了兒媳,他們結婚後暫時住在女兒婚房,我拿五萬出來裝修房子,這事我和女兒商量過,女兒也答應了。
一轉眼三年過去了,兒子和兒媳住在女兒的房子,小兩口日子過的還算不錯,可我一想到女兒在外面打工吃苦這麼多年,買了房還讓兒子住進去了,自己還在打工還房貸,我覺得這對女兒不公平,我心疼女兒,想著兒子住女兒的房子應該幫女兒還貸,退一萬步說,即便兒子自己出去租房子,他們不也得給租金嗎?我也不要求兒子還女兒的全部房貸,我是這樣想的,兒子和兒媳住多久,就還多久的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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