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說,他可是我的骨血啊,怎麼可能會被這個畜生丟進山里???
殘存的理智阻住了我撲上去掐死沈勤的衝動,我顫抖著悄悄退了出去,一邊摸出手機打電話給幫助照顧家裡的姑婆,一邊向酒店外奔。
「姑婆,冬冬呢?」我的聲音和我的人都抖若篩糠。
「冬冬?」姑婆語氣詫異,「小勤早上抱走啦,你們不是要帶孩子去看他奶奶嗎?」
沒有人知道親子鑑定的事情,身邊的親朋好友都以為我們仍是恩愛夫妻,包括姑婆。
我閉了閉眼,顧不得再跟姑婆多說,腦子裡迴響著石月那句「這才兩個多小時,肯定還活著……」,瘋狂地跑向酒店停車場,我以最快的速度發動車子,向沈勤老家駛去。
我強烈的第六感,讓我感知到了這個畜牲把冬冬丟在了哪裡。
結婚前,沈勤帶我去過一趟山里,那是他從小跑到大的山路,他當時還開玩笑嚇我,說要把我扔在山林裡面,我肯定走不出來,也沒人找得到我。
沒想到,他真的做出這樣的事,只是扔的不是我,而是我們的孩子,才一周歲的孩子。
這個禽獸不如的魔鬼!他會遭報應的!
我在心裡狂喊。
冬冬,堅持住,媽媽來救你了!
五
飈往山區的路上,我始終在報警與不報警之間糾結。
沈勤離村子不遠就是派出所,可是那裡的負責人,是沈勤的髮小。
我親眼見到沈勤和石月在我三十幾套房產前喪盡天良,此時此刻,我誰也不敢再相信,事關我年幼的兒子,一丁點的險我也不能冒,一旦錯判,會要了他的命。
油門踩到底,車子在山路上飛馳,將近兩個小時的車程,我只用了一個多小時就開到了山腳下。
天色已經有些暗,山裡的黃昏比城市來得早,雨沒有再下,山路卻仍濕滑。
扔下車子,我拼了性命向山上飛奔,不停祈禱著能在天黑前找到冬冬,如果找不到,我就只能報警。
老天真的聽到了我的心聲,按記憶中的方向跑了半個小時,迎面從山上走下來五六個人,個個身著專業登山裝備,花花綠綠,我的心神卻盡數被一個人懷中的孩子吸引。
我直衝了過去,一把從那人的手裡搶過孩子,轉過臉來看,正是我的兒子冬冬。
那幾人被我嚇了一跳,哎哎喲喲地叫嚷喝問了起來,我卻已經渾身無力,抱著冬冬癱坐在地上,把頭埋在冬冬肩上痛哭失聲。
冬冬本已經睡著,被我這一番動作驚醒,哇哇哭了起來,我忙抬起頭,手忙腳亂地安撫他。
這幾人是來登山的,他們從山的那一邊翻過來,已經走了兩天一夜,沒想到山裡會撿到一個這麼小的孩子,便一路抱著下來想要送去派出所,剛巧遇到來找孩子的我。
我打開手機給他們看我和冬冬的照片和視頻,證明這就是我丟失的兒子。
他們紛紛指責我看管不力,並表示願意陪我去報警,我一一感謝,留下他們的聯繫方式,說要去 J 市報警,如有需要,請他們幫忙作證。
登山者的目的地並不是這裡,只是為了孩子臨時下山,此時幫他找到了媽媽,便囑咐我一番,轉頭回山上去了。
我抱著冬冬深一腳淺一腳回到了車上。
冬冬又累又餓,再度睡著了,我發動車子向機場方向開去。
我騙了那幾個好心的登山者,我並不打算去 J 市報警。或者說,我並不打算報警。
冬冬是被自己的爸爸丟棄的,而且已被我找了回來,毫髮無傷,山里沒有攝像頭,什麼也證明不了,就算我報了警,那一對狗男女,根本不會受到什麼懲罰。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