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怨過母親偏愛,讓自己缺少存在感,也一心要遠嫁,以為只要有人對自己好,人生就有了依靠,可真正要離開父母,她才發現,父母也是愛自己的。
02.遠嫁,沒有你想像得容易
到了婆家,張玲沒有見到想像中喜悅的場面,丈夫弟兄3人,他是老三,2個哥哥已經結婚。
大哥搬出去住了,父母就是一個2層的老房子,二哥跟父母住一起,他們住二樓,父母住一樓,她和丈夫住在靠北的一個小間。
婆家只簡單一家人吃了飯,就認可了張玲,二嫂在吃飯的時候,就說:「以後家裡有了新媳婦,洗碗的事就不用喊我了。」
丈夫笑著對大家說:「張玲很勤快的。」
張玲心裡很不痛快,感覺自己不是媳婦,而是被視作一家人的保姆,但她又說不出來,因為一桌子人說的閩南話,她一句都聽不懂。
第二天中午,婆婆就問她:「你想吃什麼?我去給你買。」
張玲很感動,就說想吃帶魚,婆婆買回2條帶魚,放在她面前:「你自己做吧,我也不知道你愛吃什麼口味,做了你也不愛吃。」
丈夫也在旁邊催她做飯,說大家都想嘗嘗她的手藝,張玲只能下廚房,做了一桌飯菜,然後端到飯桌上,大家也不等她,拿起筷子就吃,等她忙完,桌上的菜都吃得差不多了。
更過分的是,大家吃完飯都走開了,剩下一桌狼藉,留給張玲收拾,張玲想跟丈夫訴說委屈,可自從回了老家,丈夫就變了,天天找他的髮小喝酒打牌,經常半夜才回家。
為了肚子裡的孩子,張玲只能忍耐,她沒辦法出去工作,攢的幾千塊也很快花完了,孩子出生時,連買尿不濕的錢都沒有,婆婆直接扔給她2條舊床單,讓她做成尿片。
張玲想等孩子大一些,就出去上班,但婆婆根本不幫她帶孩子,還說帶孩子是母親的事情,她還要種菜呢?
沒有收入,丈夫不好好工作,兩人吃著婆婆買的糧食,自然不會受到尊重,就連二嫂看到她,眼神里都滿是不屑。
孩子一歲多時,張玲又懷孕了,她本不想要的,但丈夫讓她一定要生,不然沒男孩,他直不起腰來。
第二個孩子還是女孩,隔了一年,丈夫又讓她懷孕了,告訴張玲,只要有了兒子,他就好好乾活。
結婚第5年,張玲生下兒子,她以為丈夫會改變自己,為了這個家努力起來,結果丈夫依然如故,干3天休息2天,每個月的錢都不夠用,他打牌還欠了外債。
在兩人大吵一架後,丈夫一巴掌扇過來,指著她罵:「我倒霉不掙錢,就是你囉嗦的,看你一張苦瓜臉,我怎麼娶了你這個喪門星,愛過就過,不過就滾。」
張玲這才意識到,遠嫁6年,自己除了有3個孩子,幾乎一無所有,就連新衣服都沒買幾件。
03.報喜不報憂,是多少女兒的現狀
她每次打電話回家,都是報喜不報憂,父母問她什麼時候回家看看,她也總是等孩子們大一些,路上坐火車十幾個小時,擔心孩子們受不了。
問得多了,父母也不再問了,其中真實原因根本不是因為孩子小,而是窮,買機票一家5口一來一回打折也要5000多,坐火車帶3個孩子臥鋪也不便宜,再加上買禮物,她實在是掏不出那麼多錢,而丈夫根本不體諒她,根本不提陪她去娘家的事。
吵架的原因,是張玲弟弟要結婚,希望她能帶孩子回家參加,可丈夫拒絕了,說直接寄200塊當紅包就好,沒必要來回折騰,張玲抱著兒子站在院外,她很想離開,卻也意識到一個問題,如果離婚,她可能一無所有,連孩子也爭取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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