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知道爸媽的擔憂,可我非常愛剛子,我也向爸媽發誓,即便我遠嫁了了,我也會經常回家看看。
剛子為了說服我爸媽,一口氣拿出了30萬給我當彩禮,有了這筆錢後爸媽迅速改變了想法,他們立馬同意了這門婚事。而這30萬,剛子也跟我說了,讓我全留給我爸媽,就算是他們今後的養老費。
遠嫁頭兩年,我基本上每年會回娘家兩次看望爸媽,直到後來我懷孕,生下了孩子後,由於忙著工作,帶孩子,我再也沒回娘家。
兒子三歲那年,有天我媽打電話告訴我,我有個弟弟了,我當時蒙呆了,後來我才知道,原來爸媽瞞著我生了二胎。
其實我挺高興的,畢竟父親想了了這麼多年兒子,終於讓他如願了,可母親的一番話讓我感到鬱悶,母親說我條件好,將來弟弟讓我養著。
我覺得爸媽太自私了,明知道沒能力養孩子還執意呀生下弟弟,這不連累我了嗎?再說我條件是好,可我也有兒子要養,再說家裡也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
我憤怒的說道:誰生誰養,既然你們生下弟弟,那你們養去吧,這事和我沒關係。
母親見我拒絕,她在電話裡頭罵我不孝,還說他們含辛茹苦把我拉扯大,如今我嫁給了好婆家,找到靠山了,就不想管他們,母親說他們養了我這個不孝的女兒,他們太寒心了。
我不覺得我做錯了,將來爸媽老了,我可以給他們養老,可弟弟我沒有義務養,更沒有能力養,你們說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