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會母親看到我在姑媽家過得不如意,想把我接回去,可當時姑媽說她養了我付出了很多,不能就這麼平白無故地還回去,當時姑媽讓我們家拿出5萬,就當是她養了我一場的報酬,可母親拿不出這個錢,就這樣我繼續留在了姑媽家。
一轉眼20多年過去了,我大學畢業後靠著自己的努力進了一家大型科技公司,在那裡工作三年後成為了部門主管,年薪20萬。
雖然姑媽對我不好,但我惦記著她的恩情,所以我承擔了表弟念書的費用,逢年過節我都會給姑媽買衣服,送紅包,我自認為我做得很不錯了。
正當我為自己的將來努力奮鬥之際,沒想到姑和我的親生母親同時找到了我,她們讓我每個月各給他們5000,就當是養老費。
母親是說她生了我,我就應該養她;姑媽說她對我有養育之恩,應該有所回報。不過她們倆為了養老費吵架了,甚至還大打出手。
姑媽指責母親枉為人母,當年狠心把我送人,沒有盡到一絲做母親的責任,如今看著我會掙錢的了,就厚著臉皮來找我要養老費,姑媽的意思是讓我不要給一分錢。
親生母親指責姑媽太霸道,還說姑媽的手伸得太長了。
我不是一個不懂感恩的人,當然我也願意給母親和姑媽養老費,可每可每個月5000,我感覺有點多,畢竟我也要為自己將來考慮。
後來我想了,決定每個月各給他們2000,可他們都不樂意,紛紛指責我是個白眼狼,可我做錯了嗎?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感謝您的閱讀,我們下期分享再見!
(本文由真實故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