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當上門女婿很窩囊,可自從我娶了聶小芳後,我覺得我過得非常幸福。
雖然和岳父岳母住一塊,但他都非常尊重我,家裡大小事都會讓我發表意見,甚至會讓我拿主意。
結婚三年後,岳父岳母把司交給了我打理,而聶小芳負責管帳,我們夫妻倆共同經營了這家公司,生意是越做越好。
雖然我有錢了,過上了好日子,但我也惦記著爸媽不容易,所以我和聶小芳商量,每個月給爸媽3000養老費。
一轉眼結婚7年了,前一陣子我媽突然打電話,她說家裡的房子太破了,弟弟馬上要結婚了,讓我拿出20萬給他們蓋三層小樓。
聶小芳聽到我媽這個要求後非常生氣,在電話裡面和我媽吵了起來,還說今以後不會給我爸媽一分錢。
聶小芳的這個決定我非常贊成,結婚7年,我媽從聶小芳這裡拿了不下四十萬,這些錢要不拿去給弟弟做生意了,要麼就進了弟弟的腰包。
雖然我們現在開公司,可我們掙的也是辛苦錢,爸媽完全把我們當提款機了,我感到寒心,他們從來只為弟弟著想,他根本沒有關心過我。
那天我和聶小芳說出了真實想法,我支持她這麼做,聶小芳撲到我懷裡哭了
從今往後,我要好好疼愛聶小芳,至於爸媽和弟弟,我管不了,也不想管了,那個家我也不想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