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我是鳳凰男,說我命好,但是我覺得這一切都是我的努力,如果不是我努力考上了大學,那我就不會遇到我的妻子,更加不會找到一份好工作。而且我也不覺的鳳凰男是一種貶義詞,我覺得人家叫我鳳凰男對我的認可。
我跟我妻子結婚以後日子越過越好,還在老家起了一棟小洋房,對我的幾個姐姐也特別照顧,還把我父母接來城裡住了。我的妻子和我的岳父岳母都對我很不錯,我也從來沒有缺錢花過,這些年生活過得特別如意。後來在我五十歲那年,我岳父岳母的公司破產了,所有的房產也都賣了拿去賠給別人,而且他們也因為這件事怒火攻心去世了。
自從岳父岳母去世後,我們家的生活水平就差了很多。我妻子是沒有工作的,她花錢又特別大,家裡的積蓄也不經花,所以我們家的日子是越來越難過。前兩年我的妻子因為車禍去世了,我的生活才慢慢好起來。
以前我們家裡都是請保姆的,後來妻子去世後我就把保姆給辭退了,畢竟家裡也沒有什麼存款了,我得省一點,不然以後日子怎麼過呢。我的打算是再找一個老伴,因為我是不怎麼會做家務的,而且我也不想學,如果有個老伴,那這個問題就解決了。而且家裡的生活費對方也能跟我一起分擔,我的日子就能輕鬆了。
但是一連兩年過去了,我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伴侶。 我相了很多次親,但是都沒能走到最後。很多女人剛開始對我的印象也不錯,但是得知我對未來伴侶的要求後,她們就跟我分道揚鑣了。我真的很難理解,我覺得我的要求也不高,就是要求女方做家務,再跟我一起分擔生活費。這不是正常的嗎?但為什麼就是沒有人願意跟我生活呢?
後來我朋友告訴我,如果我一直是這樣的要求,那我肯定是找不到老伴的。所以最後我個人相信的時候我就不提我的要求了,我打算等到我們倆結婚了再說,這樣對方不答應也得答應。最後我真的遇到了一個比較合適的,她叫小林,比我年輕了整整6歲。
小林人也比較好說話,家務活也乾得好,可以說就是賢妻良母那一類型的,所以我對小林特別滿意,我覺得若是我跟她在一起,以後的生活肯定會過的很滋潤。
所以在交往的時候我就對小林特別好,慢慢的就打動了她的心,小林終於同意和我領證了,領證那一天我特別高興,還大方請小林去吃了一頓燭光晚餐,花了我差不多1000塊錢。
回到家以後,我就跟小林說:「以後我們的生活要實行AA制,生活費我倆一起出,但是家務活要由你來干,因為你是住在我家裡,所以你就要承包家務活,這樣才算公平。」
小林聽了這話很生氣,她說:「這個要求我絕對不會同意,我們倆是夫妻,夫妻之間不能太過計較,不然又何必結婚呢?如果要實行AA,那你也得做家務,不然我倆就離婚。」
我不想離婚,我打算走迂迴路線,興許等一起生活一段時間之後小林就同意了。所以我就答應了小林的要求,家務活也一起AA。
第2天小林就給了我一張紙,上面寫的都是家務活的分配細則,誰負責幹什麼,都寫得一清二楚。我看了一遍,分配得特別平均,所以我就答應了。
剛開始的那一周,小林大部分時間都是待在家裡,家裡的飯菜也都是她做的,小林的廚藝特別好,我還是挺滿意的。但是從第2周開始,小林每天都是早出晚歸,後來了解了之後才知道她在外面找了一份工作。小林就跟我說:「我現在已經有了穩定的工作,以後吃飯我都是在外面吃,你自己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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