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離婚,是一個沉重的話題。當夫妻倆感情走到無法挽回的地步,其實離婚或許是最好的解脫方法。然而家庭財產能做一分為二分割,可孩子的撫養權只有一個,所以孩子跟誰,往往成為一場爭奪戰。
按說作為母親,歷經十月懷胎生下孩子,對孩子的付出與感情比做父親的更勝一籌,是沒法面對與孩子骨肉分離。可是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女人在離婚時,居然主動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因此成為別人口中「狠心的母親」。
誠然,其中不乏有一些女人,離婚時出於私心,而放棄孩子的撫養權。眾所周知,倘若女人自身條件不夠好,離婚後在婚戀市場處於劣勢,要是離婚再帶著一個「拖油瓶」,恐怕更是難以再婚。所以,為了自己將來的幸福,女人在離婚時只能狠心將孩子留在婆家。
不過並不是所有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都是這種想法,有些女人愛孩子勝過愛自己的生命,之所以選擇不帶走孩子,其實恰恰是母愛使然,可總有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將這歸咎於女人狠心,不負責任。
02
36歲的苗蘭離婚了,誰也沒想到她會凈身出戶,連兒子也沒要。
苗蘭和前夫是晚婚,兒子出生時她已經31歲,全家人把這個寶貝疙瘩捧在手掌心,奈何公婆年事已高,於是前夫軟磨硬泡要求苗蘭辭職在家帶孩子。
做全職媽媽看似清閒,可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道並非如此。苗蘭除了要照顧好兒子,還要承擔一家5口人的吃喝採買,公婆身體不好,稍微勞累一些便吃不消,所以苗蘭再忙再累也不敢勞煩二老,否則他們病倒還要她來伺候。
前夫做銷售工作,時常十天半個月不著家,每次出差都帶回來一大行李箱的髒衣服髒襪子。其實那些小物件他完全能在酒店順手給洗了,但是前夫卻覺得自己辛苦掙錢養活一家老小,而老婆在家過著手心朝上的享福日子,讓她洗幾件衣服理所應當。
03
剛開始前夫雖然是甩手掌柜,但還知道顧家,自從認識了一個紅顏知己後,回家變得越來越晚,交給老婆的家用也越來越少。苗蘭起了疑心,可苦於沒有證據,加上公婆袒護兒子,事情一直沒有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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