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岳母哭訴:和親家公搭夥過日子5年,卻毀了女兒一輩子的幸福

2022-01-15

老人,其實需要的不僅僅是錢,而是心靈上的充實感。需要有人陪伴,如果子女做不到,那麼,就算是不再婚,也想找個感情寄託。

可是,不是知根知底的人,還不放心和對方在一起,往往接觸最多的,就是自己的親家。如果兩個人彼此看對方不討厭,甚至還有那麼一點喜歡,這樣的事情就更折磨人。想在一起,可是在關係上卻說不過去,不在一起,又對不起自己的心。

《家的n次方》中,父母再婚,薛之荔和楚牧兩個人成了兄妹的關係。兩個人相愛,明明沒有一點血緣關係,卻無法在一起。

其實,親家之間,也是很尷尬的一種身份。如果真的走到了一起,是不違反法律,也不違反倫理道德,可是,很多子女都無法接受。尤其是做兒子的,覺得兩個老人這樣做,就是很丟人的一件事情。

還有,就是覺得老人老了,就應該靜靜地安度晚年,不要再折騰了。可以找保姆、護工,如果再談戀愛,就像是「老流氓」一般。他覺得這事被人恥笑的一件事情,往往說話做事就會口不擇言。

很多話說出口,就會造成無法逆轉的傷害。不僅僅是家人,其實自己也會受到很大的創傷。不管遇到什麼事情,都要保持冷靜,才能找到更好的處理方式。

楚澤和靈珊結婚後,日子一直很平靜,直到靈珊的母親到來,徹底打翻了生活的平靜。60歲岳母哭訴:和親家公搭夥過日子5年,卻毀了女兒一輩子的幸福。

我只是想有個人作伴。

海珍在老家因為心臟病突發,暈倒在地上。如果不是正好鄰居來串門,她就這樣無聲無息地離開了人世。

女兒靈珊越想越害怕,於是跟楚澤商量,讓母親來城裡,和他們住一起。楚澤皺皺眉說:「把母親接過來我倒是贊同,但是跟我們住一起我不同意。一來咱房子不夠大,老人要和孩子擠在一間屋子裡。二來是我們在同一個屋檐下,洗刷生活都不方便」。

靈珊也沒有再堅持,因為她知道,楚澤這樣說,不是不講道理,而是實際情況。楚澤說:「你可以暫時把咱媽接過來,先住下,然後我們就近給她安置個地方,天天去看她,你看行嗎?」兩個人商量來商量去,也只好走一步看一步。

海珍其實不願意往城裡去,誰都不認識,女兒工作又忙,整天的消遣就是看個電視,沒有一點樂趣。老伴去世的早,在家裡還能和鄰居聊家長,來了女兒家,很拘束,過日子都是小心翼翼,戰戰兢兢的。

雖然可以自己租房住,但那樣她周圍就只剩下了兩個字,那就是「孤獨」。來了之後,楚澤的父親聽說了這件事,覺得親家來了,是親戚,是貴客,應該隆重地搞一下接風宴。兩個人一見面,說起這些年來一個人生活的苦楚,很聊得來,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

靈珊也只是隨口一說:「爸,我們兩個都上班忙,您要是有時間,就帶我媽在近處轉轉,我謝謝您了」。公公老楚說:「你這孩子,說得這叫什麼話,這還用謝啊,這不是應該的嗎。你們放心忙你們的,我會多多照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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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公公說到做到,連海珍的房子都是他幫忙租的,位置很好,離小兩口的家略微遠一些,但是離公公家很近,就隔著一條馬路。

小兩口也沒有多想,覺得公公介紹的房子,在他家附近也很正常,而且看兩位老人就一起去了,也很方便。

公公經常帶著海珍出去玩,跳廣場舞,踢毽子,逛公園,慢慢地,海珍臉上的笑容越來越多,她覺得,來城裡生活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可是,她就是很擔心一件事,就是老楚看她的眼神越來越不正常,雖然老了,但那代表的是什麼,她都懂。只是這關係,讓她想到這件事,心都會嘭嘭直跳。

控制不住的情感。

沒過多久,公公就給海珍表白了,海珍拒絕,可是公公很執著。說兩個人在一起也不違法,可以不結婚,但是想搭夥過日子。如果顧慮子女的想法,可以搞「地下戀情」。本來海珍是不同意的,可是老楚經常去找她,而且還嘗試在一起。

小兩口根本沒有察覺出任何異樣,慢慢時間久了,兩個人的膽子也大了起來。海珍覺得很快樂,看著身邊的老楚,覺得生活又有滋有味了。如果能這樣生活下去,走到生命的盡頭,那麼今生就再無遺憾了。

這樣一直在一起過了5個年頭,鄰居和朋友還是傳出來一些風言風語,這些話也傳到了小兩口的耳朵里。兩個人沒有通知老人會回去看他們,搞了個突然襲擊,果然,兩個老人是住在一起的。

這下子,楚澤頓時就怒了。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對著兩個老人脫口大罵。老楚還一個勁地護著海珍,他說:「別鬧,都是我的提議,有氣撒我身上,咱們出去說。海珍有心臟病,她受不了。

老楚父子倆出去理論,而靈珊也問母親:「媽,我雖然不知道你和我公公在一起了,但是我能感覺到這段時間您是真的開心。我同意你們在一起,我會勸勸楚澤的」。

聽到姑娘這樣說,海珍很感動。可老楚父子那還是說不通,兩個人吵的很兇,不僅如此,楚澤還放話說:「如果你們在一起,就沒有我這個兒子!

靈珊勸楚澤:「這不是丟人的事啊,老人談戀愛再婚,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了,你別激動,如果你覺得他們這樣丟人,那麼就給他們大大方方地辦場婚禮,正兒八經的做夫妻,不就沒有人說閒話了嗎?

楚澤一聽這話,更是氣不打一處來,他說:「如果他們結婚,那麼咱就離!」靈珊一激動,也說了氣話:「我寧可和你離,也要讓我媽幸福」。

沒想到,兩個人就這樣悶聲不響地去領了離婚證。靈珊對母親說:「媽,你放心,光明正大地和我公公在一起,楚澤不會幹涉了。

本來海珍還挺高興,可是看閨女神情,感覺這件事沒有那麼簡單。於是她說:「他是怎麼同意的,你不說清楚,媽就回老家」。靈珊就是不說,還是在老楚嘴裡知道,女兒為了母親的幸福離了婚。

這下子,海珍更不能結婚了。她回了老家,說自己在老家很舒服,這裡的風很溫和,家鄉的土也更親切。以後會很小心自己的身體,讓靈珊去復婚。

靈珊說回不去了,就算是母親和公公不再一起,也不會復婚。公公放心不下海珍,給兒子留了字:「家裡的房子和錢都給你,我去鄉下和海珍在一起,不給你丟人……

黃昏戀真的這麼難嗎?

這件事,不應該瞞著子女,而是一點一點得慢慢給孩子做工作。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這件事就不會那麼難。

就是難,也要過兒女這一關。如果瞞著他,猛然間知道,他會做出過激的事情,這樣會對這家人傷害更大。

如果是真心相愛,就不要選擇搭夥過日子,這樣顯得沒有底氣,也覺得自己做的是見不得人的事情。真的對彼此有情有義,就要排除萬難,去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老年人也有權利追求愛情,追求幸福,這是老生常談的一個社會問題。可是真的到了自己身上,又成了另外一回事。子女也不要太激動,有話好好講,別把事情越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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