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海珍還挺高興,可是看閨女神情,感覺這件事沒有那麼簡單。於是她說:「他是怎麼同意的,你不說清楚,媽就回老家」。靈珊就是不說,還是在老楚嘴裡知道,女兒為了母親的幸福離了婚。
這下子,海珍更不能結婚了。她回了老家,說自己在老家很舒服,這裡的風很溫和,家鄉的土也更親切。以後會很小心自己的身體,讓靈珊去復婚。
靈珊說回不去了,就算是母親和公公不再一起,也不會復婚。公公放心不下海珍,給兒子留了字:「家裡的房子和錢都給你,我去鄉下和海珍在一起,不給你丟人……」
黃昏戀真的這麼難嗎?
這件事,不應該瞞著子女,而是一點一點得慢慢給孩子做工作。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這件事就不會那麼難。
就是難,也要過兒女這一關。如果瞞著他,猛然間知道,他會做出過激的事情,這樣會對這家人傷害更大。
如果是真心相愛,就不要選擇搭夥過日子,這樣顯得沒有底氣,也覺得自己做的是見不得人的事情。真的對彼此有情有義,就要排除萬難,去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老年人也有權利追求愛情,追求幸福,這是老生常談的一個社會問題。可是真的到了自己身上,又成了另外一回事。子女也不要太激動,有話好好講,別把事情越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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