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走得急,手機就放在了桌上。
結果,小玲前腳剛走,後腳手機就響個不停。
阿強本不想看小玲的手機,但奈何手機一直響,他擔心會不會有什麼急事,所以就拿過來看了。
然而,他卻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東西。
小玲竟然在二手轉賣軟體上賣他買的包。
阿強很生氣,雖然包已經送給了小玲,但那都是自己的心意,小玲連知會都不知會他一聲就賣了,而且當初這些包都是小玲自己要的,現在又賣了,他實在搞不懂小玲在想什麼。
因此,他拍了張照片,打算一會兒好好問問小玲。
過了一會兒,小玲回來了。
於是,阿強就把那張照片給小玲看了。
而小玲也不再藏著掖著了,她告訴阿強,她做這些都是為了自己的弟弟。
自己的弟弟從小花錢就大手大腳,工作以後更是如此,常常是入不敷出,所以她作為姐姐理所應當地得貼補弟弟。
阿強雖然有點不樂意,但想到小玲的好也就忍了。
但是,沒想到,攤牌後的小玲更加肆無忌憚。
小玲開始直接跟阿強要錢了。
一開始只是幾百幾百的要,後來開始幾千幾千的要。
而這些錢無一例外地都進了小玲弟弟的口袋。
阿強心裡也很是不滿,但他想著就自己這個條件能找到個對象就不錯了,花點錢就花點錢吧。
因此,阿強就一直忍著,雖然每次都很不情願,但最後都給了。
後來,小玲竟然還要求阿強給自己的弟弟買輛車。
阿強自然是不願意,但小玲卻說這錢從以後的彩禮里扣。
阿強一想,覺得這主意不錯,就答應了。
於是,就花了4萬塊錢給小玲弟弟買了輛車。
轉眼間,兩人已經談了兩年多了,也該到談婚論嫁的時候了。
就在阿強憧憬著屬於兩人的美好未來時,兩個月前發生的一件事徹底打破了阿強的幻想。
那天,阿強和小玲一起去看電影。
看完電影以後,兩個人找了個公園散步。
走了一會兒,小玲突然開口說道:「我弟想換車,要20 萬,你準備一下吧!」
「20萬?我去哪弄來20萬,而且你弟那輛車不是才買沒多長時間嗎,為什麼又要換呢?」
「你話怎麼那麼多,你就說給不給吧!」
「我不是不給,問題是我現在沒有那麼多錢,而且讓我一口氣拿出20萬,這不是在為難我嗎?」
「我不管,3天以後我要見到這20萬!」
「我真的拿不出來20萬,你看5萬可以嗎?」
「5萬塊?你打發叫花子呢!反正今天我把話撂這了,3天以後如果我見不到20萬,你就永遠不用來見我了!」
聽著女友殘酷而刻薄的語言,想到自己這些日子的委曲求全,阿強突然覺得這樣的日子挺沒意思的,就為了一個女朋友把自己搞成這個樣子,真的不值得。
於是,阿強便說道:「我真的沒有這個錢,你重新找個男朋友給你弟換車吧!」
「你什麼意思,你是想跟我分手?」
「對啊,你弟換車,我換女朋友,這樣不好嗎?」說完,阿強就走了。
後來,小玲大概是後悔了,多次來找阿強復合。
阿強自然是不可能跟她復合,於是就跟小玲說:「復合可以啊,你把之前我花在你和你弟身上的錢都還給我,那我們就可以復合了。」
從此以後,小玲再也沒有來找過阿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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