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港媒報道了霍家70億爭產案的最新進展。在前一天的庭審中,霍家的家族會議內容被罕見公開,引發熱議。
案件1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時,代表霍震寰的資深律師黃仁龍在庭上宣讀了霍家及其相關公司的會議對話內容。
(霍麗萍)
會議記錄中提及了霍英東長房家的四女兒霍麗萍曾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期間,通過律師去信,要求家族公司派發8億港幣(約合人民幣6.53億元)股息,並要求其不要再在內地投資。
三兒子霍震宇也在會上表示同意,認為家族公司不應該再投資內地。
(霍震寰)
只有霍震寰當場反對,指出如果說投資內地有高風險,會使父親霍英東的形象變差,又強調父親一向對投資內地有信心,希望不要停掉對內地的投資。
霍震宇卻認為霍英東在香港和內地都沒有太多的投資,說:「爸爸要我謹慎投資,可以只靠著收租和利息過活,這樣就算是腿斷了也不會太過擔憂。」
霍震寰則回應道:「我從83年開始就跟著父親在南沙,我怎麼會不知道他怎麼想?」
此外,霍家在2012年5月舉行了一個家族會議,霍英東的生前好友也有出席。長房家的五兄妹也是在這一年,在父親友人的遊說下,達成過短暫的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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