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3個月,老伴就要求給她兒子買婚房,大爺直言:不慣著你

2022-11-22

再婚3個月,老伴就要求給她兒子買婚房,大爺直言:不慣著你

人到老年,要想過得幸福,事事順遂,既離不開物質條件,又少不了內心世界的充實。對於獨居老人來說,沒有陪伴的晚年生活是很難熬的,所以他們願意選擇再婚。

可還有一部分老人是帶著目的找老伴的,或圖錢或圖被照顧,63歲的裴大爺本以為找到了晚年知己,給彩禮買三金,隆重地辦了宴席,不料卻被對方當成冤大頭,僅僅三個月,兩人就以離婚收場,裴大爺直言,「給老伴花錢我願意,可換著法騙我家底,我可不慣著。」

自述人:裴大爺

我今年63歲,回想自己的前半生,有遺憾也有欣慰。

想當年才20歲出頭,正是充滿朝氣又行事莽撞的年紀,在工作中任勞任怨,不甘落後,可對待感情就完全沒想法,甚至說不太開竅,何況在那個年代,婚姻大事多由父母做主,於是在家裡的安排下,和一個門當戶對的姑娘走進了婚姻,她就是我的前妻。

前妻和我同歲,不但長相好看,而且笑起來特別甜,滿足男生對初戀對象的所有幻想,帶出去有面子。朋友們經常不分場合地打趣我,讓我看好媳婦,別被有心之人「拐跑」了,還有幾個看不得別人好的同事在背後議論,說我上輩子積了什麼德能娶到這麼漂亮的媳婦。

別看前妻哪都好,可心思壓根就不在我身上,之所以願意嫁給我,是因為她父母有求於我家,她別無選擇。其實前妻本來有喜歡的人,只是老丈人不滿意,愣是拆散了他們。

一開始我並沒有當回事,反而越發憐惜她,覺得既然成家了,就得擔起家庭的責任,不說吃香喝辣,起碼不為生活犯愁,於是我一邊努力養家,一邊在工作之餘關愛前妻,可還是沒能走進她的心,一直對我不冷不熱,很少有笑模樣。

為此我有些想不通,是對我有不滿意的地方,還是她有事故意瞞著我,好幾次想一問究竟,可每次話到嘴邊又說不出來。直到有了女兒,煩躁的情緒才得以舒緩,畢竟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為了孩子,相信她也會把家庭放在心上。

可事實並不如所願,前妻似乎不太喜歡女兒,除非迫不得已,平時連抱都不願意抱一下,這讓我心累又心寒,不管我怎樣付出,都換不來她心中的一席之地。

女兒讀二年級的那年,前妻終於打開天窗說亮話,提出要和我離婚,家裡的東西都不要,女兒也不要。我早有心理準備,作為男人和丈夫,能做到的也只是把提離婚的機會留給她,反正熬下去也不會帶來任何轉機,與其兩人都不快樂,不如好聚好散。

可是雙方父母都不贊成,尤其是老丈人,激動得直蹦高,可勸也勸了,罵也罵了,都無濟於事,我倆還是扛著壓力把婚離了。

在那之後,我一個人帶女兒過,雖說既當爹又當媽很是辛苦,可我還是咬牙堅持過來了,女兒也很懂事,自己能解決的問題從不依靠我。

一晃女兒讀完了大學,有自己想做的事情和有待實現的目標,儘管不在身邊,但還是不忘叮囑我,遇到喜歡的人,要加把勁,遇到煩心的事,要和她講,別一個人悶在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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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我並沒把女兒的話當回事,因為和前妻的婚姻經歷很糟糕,讓我不再相信感情,於是每次都以工作忙為由敷衍女兒,實在應付不了就暫且答應,然後也沒有實際行動。

直到退休,徹底閒了下來,女兒又老話重提,甚至「串通」女婿一起來做我的工作,再加上總有朋友給我介紹,時間長了,既不好拂了朋友的面子,又不忍辜負女兒的好意,於是我也就想開了,對相親不那麼再排斥,合適了就接觸,談不來就拉倒,誰也不損失什麼。

由於我年輕時就酷愛攝影,工作之餘在攝影方面下了很大功夫,無論旅遊還是朋友辦喜事,大家對我的手藝還是豎大拇指的。

退休後更是有大把時間拿著相機拍拍玩玩,後來應朋友的邀請,給一個老年歌舞團定格珍貴瞬間。在一次戶外演出中,我認識了領舞小陳,幾場活動下來,我們成了很好的朋友,彼此欣賞。

接觸久了,我發現自己和小陳很有默契,無論娛樂還是生活,總有說不完的話題,甚至一個眼神,就能讀懂對方想要表達的意思,有時候剛分開沒幾個小時,就忍不住拿起手機,看看她有沒有發來消息,恰好她也是這樣,一來二去,我們便交往了。

小陳是個細緻又不張揚的女人,凡是經她之手辦的事,都能感受到滿滿的用心和在意。平時我們出去她從來不主動要東西,反而經常給我準備驚喜,這讓習慣單身生活的我,又對愛情充滿了遐想。

小陳雖然不如前妻長得好看,但跳舞多年,還是別有一番氣質的,我對前妻沒什麼感情,卻也盡到了責任,面對甚合心意的小陳,我自然不願意委屈她。

求婚那天,我準備好了三金,辦酒那天,我給了六萬六彩禮,算下來將近十萬塊錢。在小陳的建議下,我們的婚禮並沒有多隆重,只請了關係近的朋友,有見證也不失熱鬧。

結婚以後,我倆分工明確,我負責出錢,她只管消費,家務活對半分,本來小陳提出要管錢,但我覺得時機欠妥,畢竟感情再好也是半路夫妻,如果一上來就把財產混在一起,兒女過問起來不好答對。

為了讓她安心,除了生活費,每個月我還給她三千塊零花錢,平時有想買的東西,逢年過節給兒女的禮物,都由我承擔。與婚前相比,開銷多得不是一星半點,好在年輕時積累了不少,這才不至於負擔不起。

小陳有個兒子叫大斌,從小跟著外公外婆長大,因此她對兒子的要求幾乎是有求必應的。

大斌這孩子只念了初中,就到外面打拚去了,幾經摸爬滾打,如今在廠里也混到了一官半職,據小陳說,一個月能掙個兩萬左右,在我們這邊就不算少了。

可大斌每次來家裡都空著手,我好酒好菜地招待,臨走時他還得再順點東西,時間一長,我不免有些反感,而且小陳私下裡沒少給她花錢。

我們婚後沒多久,大斌說要換台車,想讓我們贊助一點。我覺得既然孩子張一回嘴,怎麼也要支持一下,於是給小陳拿了五萬,我認為這不少了,可小陳卻一臉不樂意,話里話外嫌我不夠意思,沒把她兒子當一家人,我只好又添了三萬,這事才算過去。

婚後的第三個月迎來七夕,本打算帶小陳到外面撮一頓,可一向注重「儀式感」的小陳卻沒同意,而是在家裡做了一桌子菜,都是我愛吃的,可席間她提出的一個要求,實在讓我又氣又惱。

「老裴,咱倆是慶祝完了,我這還有一個好消息要告訴你。」

我給自己倒了杯酒,擺出一副洗耳恭聽的樣子,示意她接著說,「咱家兒子都三十好幾了,談過不少對象都沒結果,快成我心病了,現在終於有了眉目,你說我能不高興嗎,可姑娘那邊提了要求,必須有車有房才能結婚,車是有了,可房子還沒著落,你就當幫我了,給我兒子準備一套婚房吧。」

我一直認為小陳是個識大體的人,沒想到她會來這麼一手,本來我就對大斌沒有好感,念在我和小陳夫妻一場,才對他多有包容的,可我還沒糊塗,「買房又不是買菜,說買就買的,我的確有條件買房,可我又不是他爹,這錢我不能出。」

見我拒絕,小陳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摔,「有你這樣的嗎,我兒子不就是你兒子嗎,這事你要辦了,從今往後我讓他改口,叫你一聲爹,能不能行麻溜給句痛快話。」

我頓時來氣了,「小事我可以寵著你,大事面前我不會慣著你,這就是痛快話。」

那天,兩個人吵得很兇,她為了兒子,竟不惜以離婚相要挾,我自然不能就範,沒想到當初轟轟烈烈的婚姻,只維持了三個月,我把她當成了全部,她卻拿我當冤大頭。

談錢傷感情,反過來也一樣,談感情也「傷財」,以後我不會再婚了,女人太現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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