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3個月,老伴就要求給她兒子買婚房,大爺直言:不慣著你

小陳有個兒子叫大斌,從小跟著外公外婆長大,因此她對兒子的要求幾乎是有求必應的。
大斌這孩子只念了初中,就到外面打拚去了,幾經摸爬滾打,如今在廠里也混到了一官半職,據小陳說,一個月能掙個兩萬左右,在我們這邊就不算少了。
可大斌每次來家裡都空著手,我好酒好菜地招待,臨走時他還得再順點東西,時間一長,我不免有些反感,而且小陳私下裡沒少給她花錢。
我們婚後沒多久,大斌說要換台車,想讓我們贊助一點。我覺得既然孩子張一回嘴,怎麼也要支持一下,於是給小陳拿了五萬,我認為這不少了,可小陳卻一臉不樂意,話里話外嫌我不夠意思,沒把她兒子當一家人,我只好又添了三萬,這事才算過去。

婚後的第三個月迎來七夕,本打算帶小陳到外面撮一頓,可一向注重「儀式感」的小陳卻沒同意,而是在家裡做了一桌子菜,都是我愛吃的,可席間她提出的一個要求,實在讓我又氣又惱。
「老裴,咱倆是慶祝完了,我這還有一個好消息要告訴你。」
我給自己倒了杯酒,擺出一副洗耳恭聽的樣子,示意她接著說,「咱家兒子都三十好幾了,談過不少對象都沒結果,快成我心病了,現在終於有了眉目,你說我能不高興嗎,可姑娘那邊提了要求,必須有車有房才能結婚,車是有了,可房子還沒著落,你就當幫我了,給我兒子準備一套婚房吧。」
我一直認為小陳是個識大體的人,沒想到她會來這麼一手,本來我就對大斌沒有好感,念在我和小陳夫妻一場,才對他多有包容的,可我還沒糊塗,「買房又不是買菜,說買就買的,我的確有條件買房,可我又不是他爹,這錢我不能出。」

見我拒絕,小陳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摔,「有你這樣的嗎,我兒子不就是你兒子嗎,這事你要辦了,從今往後我讓他改口,叫你一聲爹,能不能行麻溜給句痛快話。」
我頓時來氣了,「小事我可以寵著你,大事面前我不會慣著你,這就是痛快話。」
那天,兩個人吵得很兇,她為了兒子,竟不惜以離婚相要挾,我自然不能就範,沒想到當初轟轟烈烈的婚姻,只維持了三個月,我把她當成了全部,她卻拿我當冤大頭。
談錢傷感情,反過來也一樣,談感情也「傷財」,以後我不會再婚了,女人太現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