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為了一個「惡」婆婆放棄自己的婚姻,值得嗎?
女人結婚之前,不僅要擦亮眼睛好好看看自己想嫁的那個男人,也要好好看看那個男人的母親,也就是自己以後的婆婆。如果公公婆婆恩恩愛愛,這樣的家庭尚且可以考慮嫁。如果說,婆婆性格強勢,公公唯唯諾諾,這樣的家庭最好別嫁了。
因為,你們的婚姻很大可能性會重複公公婆婆的婚姻模式。你的老公和他的父親一樣,沒有主見。家裡唯一有主見的人就是你的婆婆,以她的強勢的性格,是不可能讓你當家作主的。也就是說,當你嫁過去以後,婆婆就多了一個免費的丫鬟,你還有一個責任就是生孩子。除此之外,你沒有任何存在的意義與價值。
至少在婆婆眼中,你就是這樣的一種存在。
張愛玲說,「因為平淡,我們的愛情有時會游離原本溫馨的港灣;因為好奇,我們的行程會在某個十字路口不經意的拐彎,就在你意欲轉身的剎那,你會聽見身後有愛情在低聲地哭泣。」
放棄一個自己所愛的男人,你確實會很痛苦,愛情確實會低聲哭泣。然而,為了自己長遠的幸福,這卻是你最明智的選擇了。放棄還是繼續,有時在一念之間,有時就在男人的方寸之間。
網友李月結婚當天,她被婆婆當眾羞辱,就在她想要放棄這段婚姻的時候,老公挺身而出。
往事不要再提。
李月和老公結婚之前,她向他坦白說,「我們馬上就要成為夫妻了,趁著咱倆還沒領證呢,我有一件事必須告訴你。在你在一起以前,我曾經有一個關係不錯的前男友,我倆一起同居三年。在這三年里,我曾經懷孕過一次,後來小產了。我認為夫妻之間應該坦誠,所以才告訴你這些。如果你因此而嫌棄我的話,咱倆可以現在分手。」
老公說,「我感謝你對我的坦誠,可是你知道嗎?我寧可你從來沒有對我說過這些話,我寧願自己從來不知道這件事。不過,我還是願意接受你的過去。因為我想要的,是和你一起的未來。」
李月很感動,他們後來領了結婚證。李月對自己說,「我一輩子都不會辜負老公的,我們一輩子都不會離婚的。」兩人領證不久,婆婆不知聽誰說了這件事,她對李月一下子看不順眼了。
婆婆對李月說,「兒媳啊,你隱藏得挺深啊,你有那麼不堪的過去,怎麼之前不說呢?」兒子趕忙出來打圓場,「媽,都是過去的事情了。我倆現在已經領證了,她已經是你名正言順的兒媳婦了,就別再糾結過去了。」
婆婆對兒子說,「兒啊,媽是擔心你被這個女人騙了。她以前就和別人同居過,還有過孩子,這樣的事情你也能接受?媽告訴你,媽不能接受。你倆不是領證了嗎?離婚也來得及。反正,彩禮媽是一分錢也不會給了,這婚禮辦與不辦,你們自己看著辦吧。」
李月挺委屈的,她又不是遊戲感情的人。當初和前男友同居的時候,她也是真心愛他的,也是奔著結婚去的。難道,婚前同居錯了嗎?老公也和他的前女友同居過啊,自己都不介意他的過去,婆婆憑什麼介意自己的過去呢?
婚禮節外生枝。
李月和老公的婚禮如期舉辦。婆婆說到做到,她真的一分錢彩禮也沒有給李月。李月無所謂了,反正她以後要過一輩子的人是老公,不是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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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老公覺得這件事委屈了李月,於是,他就把自己的工資卡交給她,還說她想買什麼他都支持。李月知道,老公是真心愛她的,就像她也是真心愛著老公的一樣。兩人還有一輩子的路要走呢,誰也不能把他們分開。
婚禮當天,婆婆的氣色不是很好,李月知道婆婆還在生自己的氣。李月不知道婆婆怎樣才能消氣,她的過去已經是歷史了,為什麼婆婆非要揪著不放呢?
婚禮現場,李月改口的時候,婆婆遲遲沒有答應李月的那聲「媽」。直到司儀三番五次提醒之後,婆婆才不情願地應了一聲。婆婆對在場的所有來賓說,「這個兒媳,我並不認可她,是她非要嫁給我兒子的。她之前就和其他的男人同居過三年,還曾經懷孕過。如果不是我兒子娶了她,誰會要這樣的女人呢?」
李月的父母聽到這裡,臉上都掛不住了。
婆婆又說,「兒媳,你能嫁到我們家真的是你三世修來的福氣。從今以後,你就是我們家的保姆、丫鬟,你賺的錢還得交給我保管。否則,我分分鐘讓我兒子休了你。」
李月哭了,她真的沒想到,婆婆會在這樣的場合說這樣的話。李月的老公實在聽不下去了,他做出一個所有人都沒想到的舉動,他打了自己5個巴掌。打完之後,他的臉腫得很厲害。
李月的老公說,「爸,媽,這個兒媳婦是我自己選擇,這個老婆是我自己挑的。以後過得好不好,我們自己說了算。媽,你也不用再說那些話了,我和李月已經是合法夫妻了,你的話不僅讓李月丟了面子,也讓咱們全家都丟了面子。從今以後,我不會帶李月回家了,你和我爸好好照顧自己吧。」
李月看到公婆當場就落淚了。李月跪到公婆面前,「爸,媽,別聽他胡說,以後我們會一起孝順你們的。」婆婆聽到李月這樣說,一下子釋然了。
婚禮現場,新娘李月被婆婆當眾羞辱。如果不是老公的5個巴掌,公婆不會當場落淚,婆婆也不會因此而釋然。這件事確實是婆婆做得太過分了,李月的過去老公都不計較了,她又計較什麼呢?再說了,誰沒有自己的過去呢?難道同居就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嗎?就是完全不能原諒的事情嗎?婆婆的思想,太陳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