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兩個人平穩的度過了高中生活,在高考後報考了同一個地方的大學。
02.感情水到渠成,兩人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
在這四年的大學生活當中,兩個人也鬧過很多次矛盾,更嚴重的時候甚至提出了分手,但最終還是平穩的度過了感情危機。在大學畢業後,兩個人都選擇了回老家找工作。雖然兩人的老家算不上是一線城市,但也是省會。
兩個人工作了兩三年後,王濤的父母就開始著急王濤的婚事。他的父母也知道他和劉晶兩個人這麼多年一直談著戀愛。王濤的媽媽雖然對劉晶不太滿意,但孩子很執著,她也沒辦法。
於是就在兩個年輕人安排下,雙方父母見了面。劉晶家想著兩個孩子有感情基礎,就提出了八萬八的彩禮錢,並且表示其中的一大半兒都會是劉晶的陪嫁。
對於兩個孩子的婚房,劉晶家表示自己家家庭條件比較困難,這麼多年來也一直是住的老房子,而且劉晶還有一個哥哥沒有結婚,雖然想為兩個人的小家庭盡一份力,但實在沒有條件。
王濤的父母覺得兩個孩子買婚房的錢,劉晶家一分不出,劉晶家咋還要彩禮錢,而且還不是全陪。就因為彩禮的事情,兩個人的婚事商定陷入了僵局。最後王濤的媽媽在王濤的規勸下,同意了女方的要求。
沒多久就到了兩家人一起商定好的日期,劉晶也披上了婚紗,嫁給了王濤。校服到婚紗,兩個年輕人終於得償所願。
03.孩子出生後,婆婆對劉晶冷待。
雖然王濤父母為兩個年輕人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可是卻沒有更多的錢用來裝修了。因此婚後,小兩口就跟著公公婆婆一起住。劉晶對此也沒有任何怨言。平時劉晶不工作,在家的日子裡都會幫著婆婆打掃家務,做做飯。
但婆婆對劉晶一直都是不喜歡的,而且還一直記恨於當時劉晶嫁進來後,自己家所支付的彩禮錢。雖然劉晶會幫她做家務,但她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自家當時花了不少的錢才把這個媳婦娶進來的,自然應該充分發揮劉晶的價值。
兩個人婚後不到一年,劉晶就懷孕了。懷孕期間,婆婆一改之前的態度,對劉晶很是寶貝。十個月過後,劉晶生下了兩個人的女兒。在月子期間,婆婆就對劉晶愛搭不理的,孩子更是連看都不幫劉晶看。
王濤剛開始並沒有察覺到這個現象,畢竟他工作起來很忙,但終歸有閒下來的時候,他發現了婆婆冷待劉晶。於是,王濤提出了兩人出去住,在這兩年期間,每月除去房貸,兩人也小有積蓄,早在劉晶剛懷孕的時候就把房子裝修好了。
儘管婆婆多次相勸,王濤還是態度堅決,兩人就搬出去了。
04.借用劉晶手機,發現兩人矛盾。
兩人雖然和父母分開住了,而且父母每月都有退休金,但每個月仍舊會給父母打3000塊錢的生活費。但婆婆私底下卻總是發購物的連結,讓劉晶掏錢,有時更是直接問劉晶要很大額的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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