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張爸爸已經再婚有了新的家庭,怎麼願意把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給“賠錢貨”呢?
張爸爸當時被判每月支付撫養費500元,他藉口金額太多改為了100元。
等到張靚穎找上門要錢的時候,張爸爸還推三阻四百般刁難,100元都不願意給。
正值青春期的張靚穎被從小不疼愛自己的父親如此刁難,心中非常難受,骨子裡的驕傲使得她 不願意再向父親低頭。
張靚穎流著淚跟媽媽說:“我不想再看別人臉色。”
那個時候張靚穎是非常討厭父親的,恨不得和他老死不相往來。
到了1998年,張爸爸患了重病將不久於人世,張靚穎心中最柔軟的地方被觸動了。
常年跟父親沒有往來的她跑醫院侍奉在父親的病床前,盡到了女兒應盡的責任。
彼時的張媽媽身體也出現了毛病,雙親的重擔都壓在了張靚穎的肩上,她只能白天照顧母親,晚上又匆匆趕往父親的醫院。
那一年的張靚穎,年僅十五歲。
看著垂垂老矣的父母,張靚穎像是一夜之間長大了。
可無論張靚穎如何懂事,都無法幫助這張爸爸抵抗病魔的侵襲,還未長大成人的她就這麼失去了父親。
張媽媽身體不好,沒法賺到足夠的生活費。
加上張靚穎成績不佳,對念書沒有太多的興趣.
於是她為了補貼家用,找了一份在酒吧唱歌的兼職,開始了在酒吧的駐唱生涯,成了一個靠聲音吃飯的歌手。
靠著不菲的工資,張靚穎的經濟狀況才算好起來
就在這個時候,她遇到了一個叫馮軻的男人,跟他開始了十五年的糾纏。
02 溫柔陷阱
那日,張靚穎作為駐唱歌手按時去酒吧上班,獻上了一首自己練習了無數遍的歌曲。
她握著麥克風盡情地歌唱著,將所有的感情投注在歌聲里。
她是那樣的忘情、專注,以致於忽略角落裡那雙炙熱的眼睛。
馮珂就那麼靜靜地看著張靚穎,看似是在欣賞歌聲,實則是在想一個問題——天籟之聲,究竟能價值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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