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兩個人簽訂的合同,如果有一方不能按規定履行義務,那麼就要承擔損失。顯而易見,這件事情是租客的錯誤,所以租客必須進行賠償,承擔後果。
其實如果當初租客能夠可以和房東好好溝通,那麼事情也不會發展成現在這個樣子。房子明顯是被租客蓄意破壞,租客必須承擔相應後果。 對此,各位網友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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