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微拿出5萬元,婆婆拿去給公公治病。但半個多月後,婆婆讓大兒子向思微借錢,說那5萬元快花光了,再也沒有錢了。
思微感到很困惑。可以合理地說,她的公公病不是一種特別嚴重的疾病。為什麼她半個月就花了近5萬元?思微沒有拿出錢,婆婆責罵長子,然後她和思微說話。她說著哭了起來。
思微有一顆溫柔的心。看到婆婆哭了,她忍不住不借。於是思薇又借給婆婆5萬元。又過了半個月,我公公出院了,恢復得很好。
後來,我婆婆沒有還那10萬元,甚至都沒提。看來她根本沒有借錢。三年後,思薇坐不住了,於是她請丈夫向婆婆求助。但她的婆婆說她沒有錢,丈夫也不能強迫她,所以她不得不安撫思薇。
思微非常生氣。她一開始說得很好。她的婆婆向思微借了它。她為什麼現在還沒還呢?我的公公婆婆在工作,我的姐夫在工作。他們怎麼可能沒有錢?
又耽擱了一年,我姐夫要結婚了。思微無意中從姐夫的女友那裡得知,婆婆給了她10萬元的彩禮,思微很不高興。我想當她要彩禮時,她的婆婆不願意給她。後來,她不情願地捐了5萬。現在她悄悄地給了小媳婦10萬。
思薇和婆婆吵了一架,要求她立即歸還那10萬元。她還提到了小媳婦的彩禮。婆婆擔心思薇會在姐夫的婚禮上搗亂,所以她必須先償還5萬。她說還有5萬將在一段時間內歸還。現在她要和最小的兒子結婚了,她手頭真的沒有錢。
但等了一年後,婆婆還是沒有還錢,思薇讓丈夫再要一次。為了10萬元,思薇和丈夫吵了很多次。她丈夫的意思是不,他們都是一家人,錢應該給他們的父母。
但思微不同意。錢是她的。她為什麼不想要呢?此外,婆婆還有兩個兒子。將來撫養婆婆時,兩個兒子的家庭將平分。長子家能損失一分錢嗎?
但這一次丈夫去問婆婆,婆婆說她無法償還。因為這5萬元是他們家給思微的彩禮。這本來是他們家的錢,現在屬於原來的主人。
思微非常生氣。她的婆婆怎麼能這樣違背她的諾言?她想請婆婆回來。丈夫不讓思微走,並說他不會放棄那5萬。丈夫和妻子立即爭吵起來。為了阻止思薇去找婆婆,丈夫打了思薇一巴掌。思薇傷心地把孩子帶回了母親家。
後來,思微提出離婚。在過去的五年里,因為10萬元,他們的丈夫和妻子一直爭吵不休,以至於思薇對她的丈夫沒有感情。因此,儘管丈夫不想離開,思薇還是堅持要和他離婚,孩子也跟著思薇。
我們應該信守諾言,償還債務,這是很自然的
夫妻間偶爾吵架沒什麼大不了的。他們在床頭和床頭爭吵,這也是婚姻生活的調整。但如果你吵架三天或兩天,你肯定會失去感情。如果夫妻之間沒有感情,婚姻就不會長久。
一個人必須信守諾言。如果他向別人借錢,他必須按時還錢並還債。結婚時,婆婆家把彩禮錢給了女方家,彩禮錢歸女方所有。婆婆的家人怎麼能改變回去的方式呢?除非婚約解除。
婆婆家有特殊情況。婆婆向兒媳借錢沒什麼。每個人都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總會有資金緊張的時候。一個家庭應該互相幫助。但既然大家都同意借錢,就應該按時歸還,除非媳婦主動不想要。
當婆婆和大媳婦結婚時,她不想給新娘彩禮。因為大媳婦的母親堅持,婆婆不得不給5萬元的彩禮。當她和兒媳結婚時,婆婆在沒有告訴大兒媳的情況下偷偷給了兒媳10萬元作為聘禮。當然,大兒媳知道後會不高興。這也是人類的天性。
作為父母,他們必須平等對待子女,公平分配財產。父母的偏見正在製造家庭衝突和兄弟姐妹之間的不和諧。思薇之所以堅持返還5萬元,與婆婆給嫂子10萬彩禮有很大關係。
在處理家庭關係時,丈夫應該和妻子在一起。夫妻是利益共同體,應該互相保護。但是有些男人總是求助於他們的父母,把他們的妻子當作局外人,所以丈夫和妻子不會團結在一起,婚姻隨時都會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