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錯了,兒媳婦你辭職,回來伺候我,每月給你5000塊錢的辛苦費。
莫冰覺得很可笑,她反問婆婆,我現在剛找到新工作,工資就有8000,我為什麼要辭掉新工作去伺候你,還拿著你施捨給的5000塊錢,看你的臉色行事。
見給錢都無法打動之後,婆婆又硬氣了起來:我是婆婆,你是兒媳婦,兒媳婦就有義務照顧婆婆,否則我可以讓我兒子跟你離婚。
莫冰仿佛聽到了這個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話,自己的婚姻,竟然還要由婆婆來做主?她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而是很乾脆告訴婆婆:
誰媽誰照顧,我不欠你的。
莫冰沒有理會婆婆歇斯底里的抱怨,也沒有理會老公的離婚要挾。哪怕離婚,她也不想再次妥協。妥協一次就夠了,再來第二次,她就是傻子了。
因為莫冰的強硬,婆婆和老公拿她都沒辦法。而面對老公的離婚要挾,莫冰乾脆就搬回了娘家住。不是她狠心無情,而是婆婆這個人就是如此欺軟怕硬。
夫妻倆冷戰了很久,始終僵持不下,而婆婆卻還隔三差五給她打去電話。開始莫冰還會接聽一下,可到了後來,再看到婆婆的電話號碼,她就直接掛斷。
有些人就是如此,你給她臉的時候,她卻不要臉。當你不給她臉的時候,她卻又往前湊。
03、女人應該為家庭放棄事業嗎?
女人似乎一旦結婚後,就要面臨選擇和取捨。為了家庭和孩子,放棄工作;還是為了工作,忽略家庭和孩子?
然而,不管女人選擇哪一種,都意味著女兒要付出一定的代價,要麼是家庭的代價,要麼是事業的代價。兩全其美的事情,女人永遠都無法沾邊。
其實,女人再愛一個人,也不應該放棄自己的事業,更何況是一個和自己並沒有多少恩情的婆婆。如果婆婆曾經施恩,女人報恩理所當然。如果婆婆從未施恩,那麼女人報恩就成為了情分,而非本分。
你認為莫冰應該辭掉新工作去照顧婆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