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租客轉租掉房子後,無故被房東扣掉2000元押金,找其理論遭懟,理由讓他傻眼:這是改名費

2022-12-03     言諾     5848

龍先生覺得房東的這個要求不合理,於是要求房東退回兩千塊,可是房東就是沒有退,於是龍先生便尋找了幫助人。這件事被大家知道後,大家對房東的做法議論紛紛。

有人覺得,龍先生就是太好說話了,所以房東才會刁難他。有人覺得這樣的房東就是比較黑心,不扣一點房客的押金,他內心就不平衡,他們還表示很多人都碰到過這種情況。有人覺得,房東要想以後租房子能夠順順利利,那麼對於前租客就應該處理好關系,要不然租客進行破壞,吃虧的將會是房東。因此在這件事情當中,大家都覺得,在房客沒有破壞房子並有人續租的情況下,房東都應該退押金。

那麼如果租客遇到這種情況,房東堅決不退押金,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房客該如何要回自己的押金?

1.在這件事情當中,龍先生剛開始租房子的時候,和房東並沒有簽任何的租房協議,只是房東給了一張押金的收據,因此,龍先生和房東只是構成不定期的租賃關系。

由於龍先生和房東一開始的時候並沒有簽租房協議,並且六個月之後也沒有簽,因此他們構成的不定期租賃關系,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龍先生提出退租並不屬於違約行為。

2.龍先生和房東是不定期租賃關系,他們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在本事件中,龍先生已經提前幫房東聯系了續租人,並且續租人也交了押金,已經很大程度上保護了房東的利益,並且龍先生的行為並不屬於違約行為,所以房東沒有理由不退押金。

而龍先生在幫助人的幫助下,房東也知道自己理虧,不得已退回那兩千元。在租房的過程當中,遇到這種無理由扣押金的房東,確實很讓人鬧心,當我們遇到這種情況時,一定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