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大S連續發表兩條動態,第一條是自己的流水帳單,力證現在所住的豪宅首付是自己付的,稱當時汪小菲挑選的房子,她負責買單,還調侃汪小菲是「愛新覺羅汪」,稱張蘭是「賣酸辣粉的」。
大S看起來有理有據的,似乎錘了汪小菲。
第二條動態則是汪小菲向自己借款2600萬,只還了500萬,還自稱嫁入「豪門」穩賠,並怒斥對方誹謗自己的祖宗十八代。
關於這套房子的首付,汪小菲此前說過是他交了2.4億台幣的首付。
張蘭也曾多次在直播間強調,大S名下有過兩套房子,一套是她付的錢,一套是汪小菲付的款。和大S的說法出入很大。
汪小菲立馬做出回應,他解釋稱自己當時買房,在台灣沒有帳戶,所以才以大S的名義買房,後來酒店有了帳戶,就通過酒店付後面的貸款。
關於借條是因為SHotel經營不善,急需用錢,大陸的錢匯不過來,所以借大S的周轉,簽署離婚協議的時候,大S看到汪小菲已經把房子都給她了,所以主動提出這個借條不用還了,但離婚後大S出爾反爾,又要求還這筆錢,汪小菲也表示自己在慢慢支付。這些都有律師可以作證。
有網友覺得大S一發聲,就曬出了證據,但是汪小菲口說無憑,缺乏說服力。
於是有細心的網友找到了台媒多年前的報道。
該報道指出,大S名下有過三處房產,其中冠德遠見和台北信義都是老公汪小菲出錢的,但是登記在大S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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