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立遺囑房產只留給兒子,住院後要求兒媳服侍,兒媳:找你兒子

2022-12-05     言諾     4561

兒媳下班後,買了一些東西過來探望,並且拿出2千給婆婆,讓她想吃什麼就買點,不要節約,需要用錢只管說,但她真沒時間來照顧。

趙阿姨生氣了,她對兒媳說:「我對你好有什麼用?果然兒媳就是靠不住,你住著我買的房子,難道就沒有感恩之心嗎?」

兒媳笑了,對婆婆說:

「媽,我住你買的房子不假,但我真沒必要感恩戴德,第一,婚房婆家提供很正常,如果我買房,不就是招婿了嗎?你願意麼?第二,房子我沒有白住,裝修和買家電,我花了十五萬左右,這筆錢就算租房,我也住得理直氣壯吧。」

「再說,你把房子留給兒子,跟我毫無關係,我沒有計較就算肚量大了,還要我怎麼感恩?我算是看明白了,你心裡一直防著我,我也不生氣,畢竟日子是過出來的,我想要什麼生活,需要自己打拚,所以,我只能把工作當第一位,你不介意吧?要是你一定想找人伺候,可以找兒子,他有這個義務。」

兒媳說得有理有據,趙阿姨竟找不到理由反駁,她不捨得耽誤兒子上班,只能在醫院找了一個護工,可護工哪有那麼耐心,幹活就像完成任務,趙阿姨吃了不少苦,心裡也產生了悔意。

03.好的關係,是信任和坦誠

從醫院出來後,趙阿姨反省了自己的做法,意識到確實有問題。

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是相互的,如果你把兒媳排斥在外,做事總是提防兒媳,那麼,兒媳也會感受得到,對婆婆不會那麼親熱。

婆婆立遺囑房產只留給兒子,住院後要求兒媳服侍,兒媳:找你兒子

趙阿姨很懷念原來的生活,那時候兒媳跟自己關係友善,一家人說說笑笑多好啊。

在一個周末,趙阿姨把兒子兒媳喊回家,當著大家的面,把那份協議撕掉了,對兒媳說:「媽不該這樣做,傷了你的心,對不起,你進我家門這麼多年,我能看出你是好姑娘,以後就不干涉你們的事情,你可以把名字加房本上。」

兒媳很感動,對婆婆說:「媽,你放心,我們夫妻感情好,房子加不加名字都可以,要是夫妻感情不好,加了名字也依然會離婚,你說是不是?」

「對,最重要的是感情,媽糊塗啊。」婆婆拉著兒媳的手,所有的隔閡都化解了。

網上有人問:「兒媳有沒有義務伺候婆婆?」

其實並沒有標準答案,在法理上兒媳沒義務照顧婆婆,在情感上,婆婆需要兒媳照顧。

這就需要雙方平衡,要想贏得對方的心,就需要先把自己的心交出去。

有的婆婆擔心兒媳過不長,會分走自己家的房產,這樣的想法沒錯,但也不要表露得過於明顯。

你可以先觀察兒媳的人品,要是對方真心實意過日子,你就以誠相待,一家人感情融洽比什麼都重要,要是對方經常找理由吵架,你再做防範不遲。

之所以說這個話題,是因為這件事很多人都會遇到,到底該不該立遺囑,把房子的歸屬寫清楚,建議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兒媳如果對房子也有付出,你就不能把對方排斥在外,比起房子,經營家庭關係更重要。

對此你怎麼看?你覺得婆婆該不該立遺囑把房子只留給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