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番追問,婆婆這才承認下來,徐玲的心裡很不是滋味,正想發火時,丈夫卻說道:沒事,都是一家人,我不介意。丈夫的態度讓徐玲徹底爆發了,立馬怒吼道:我介意,這是夫妻共同財產,使用前有經過我的同意嗎?這八年的家庭開銷都是我在承擔,你呢,付出過一分錢嗎?要是這筆錢你不能拿回來,那咱倆就離婚好了。徐玲給丈夫下達了最後通牒,隨後就回去收拾東西,帶著孩子回了娘家。
踏入婚姻後,夫妻就是利益共同體,涉及到錢財的使用和規劃,都需要另一半的參與,需要提前溝通好,而不是我行我素,若是沒有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只知道一味的貼補原生家庭,最終只會寒了愛人的心,婚姻也就很難維持穩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