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兒子女兒孝敬父母是合理的,是應該的,可作為兒媳,孝敬公婆看各人,每個人的想法不同,做事方式也不同,可以說孝敬是情分,不孝敬也是本分吧!
01.
秋紅算是個苦命的女人,47歲的年紀,老公就去世了,自己帶著半大的兒子,還要愁他將來娶媳婦,還得給攢錢,一個女人,儘管再努力,沒了男人在生活中也是處處困難。
雖然老公不在了,但是婆婆偏癱後一直跟著她這個大兒媳住著,如今老公沒了,總不能把老太太扔回老家去吧?
小叔子說好了每個月補貼1000的生活費的,結果補貼了半年就沒了音信,秋紅一邊找了個給人家做飯的活,一邊伺候偏癱的婆婆,日子過得多苦可想而知。
02.
伺候了婆婆三年,婆婆精神也越來越不好了,秋紅從來沒想過婆婆能給她什麼好處,但是當她知道婆婆把手裡僅有的十多萬和幾塊現大洋都給了小叔子之後,她的內心崩潰了。
別說她任勞任怨伺候婆婆這麼久,婆婆就連一丁點的好處都沒給她啊,這邊可還有她的孫子啊,婆婆根本不在意,把所有的積蓄都給了小叔子。
猶豫再三,秋紅還是把婆婆送到了小叔子家,小叔子再怎麼著也是兒子,任憑弟媳罵的再厲害,也還是把婆婆接受了,秋紅流著淚回了自己家。
03.
從此以後,婆婆過得好不好和她沒關係了,這樣的婆婆,不值得她心疼,她的心已經涼透了。
以後這個家沒有老公了,她只能一人頂起一片天,給兒子娶媳婦攢錢吧,為人母親,總得把自己的責任盡到。雖然後來她聽到有些親戚罵她見錢眼開,說她沒良心,婆婆以前對她多好,現在就因為分個錢就把婆婆送走了,真不是東西。
秋紅懶得解釋了,清者自清,何況自己做錯什麼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