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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趙被趙琛的話勾起了往事,他十分欣慰趙琛的擔當,決定把我們僅剩的這一套房過戶給趙琛,帶著我出去租房住。
我強烈反對,老趙甚至都沒有和我商量,租好房後直接催著我搬家。
在我的再三逼問下,老趙才告訴我,房子在他名下,他已經過戶給他兒子了。
我實在忍無可忍,跟老趙咆哮著,問他怎麼能做這麼自私的決定。
老趙很詫異地看著我,跟我說我們就趙琛這一個孩子,房子和財產早晚也都是他的。早給晚給不都一樣,有什麼好商量的。除非我是沒有把趙琛當成親生的孩子看待。
我算是徹底看明白了,我在老趙心裡不過是趙琛母親的替代品,用來賦予趙琛無條件的愛。
我的愛需要是單方面的,只能單方面的像親媽一樣對趙琛好,而不能像親媽一樣教育和指責他。
十幾年的夫妻,母子終究沒有過成親人。試想一下,如果後面我不肯給趙琛帶娃,是不是他又要嗔怪我是後媽?
現在的我尚有價值,可以被當成免費保姆。但我老了之後呢?會有人感恩我這個後媽嗎?
沒有愛的家庭,終究沒有什麼可留戀的,不如瀟灑地過自己的日子。
我向老趙正式提出了離婚,他大聲說我太自私,說我不願意跟他過苦日子。
我已經懶得和他爭辯了,只讓他摸著自己的良心問問,我對不對得起他們父子。
老趙不說話了。見我態度堅決,他最終同意離婚。
如果我們正在離婚冷靜期,再過20多天就可以拿證了。
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