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此事,小梅和婆婆大吵一架,之後便帶著兩個孩子回了娘家。
看來,小梅之所以會和丈夫離婚,癥結就在婆婆鳳霞這。
為了求證事情的真相,調解員再次回到鍾家,向鳳霞了解情況。
鳳霞聽了後,很是委屈,她說自己的確因為此事和二兒媳吵過。
當時是二兒子二中來要求她們趕緊換房子,她就沖兒子說了一句你別攆得那麼緊,誰知二兒子就找來小梅,讓小梅和她吵。
而接下來事態的發展超出二中的預想:媳婦竟直接帶著孩子回了娘家,還因此和他離了婚。
調解員決定先從二中入手。二中承認自己覺得母親太囉嗦,所以不想聽她的解釋,直接叫來了小梅。
調解員就此批評了二中:「你和你媽是母子,母子之間沒有隔夜仇,你倆怎麼說沒關係。可兒媳和婆婆畢竟隔著一層關係。你不但不會處理事情,你還把事情鬧大了!」
聽了調解員的一番話後,沉默了許多的二中表示自己已經認識到錯誤。
可二中接著表示,自己之所以會和妻子離婚,最大的原因還是因為父母宅基地的歸屬權上。
原來,鳳霞和老鍾還有個大兒子大中,在大中小時候就過繼給了老鐘的第二個哥哥,也就是二中的二伯。
二伯因為車禍意外去世,得到了一大筆賠償,婆婆就主張那筆賠償款應該全部給大中。
對此,二中和小梅沒多說什麼,因為大哥過繼給了二伯,那些錢本就該是大中的。
可二中和小梅也理所應當認為,大中是二伯的「兒子」了,那麼公婆的一切都是他們的,自然也包括公婆居住的房子。
可就在二中和小梅興沖沖裝修好公婆的房子後,大中的妻子卻跑來說,二伯的房子和地都給大中了,這邊鳳霞和老鐘的房子,也應該有大中一份。
對於貪心的大嫂,二中和小梅本不打算搭理她。可令她們二人氣憤的是,鳳霞不但不幫著她們,反而還幫大哥大嫂說話。
婆婆的所作所為讓小梅寒了心,她覺得公婆太過偏心,有什麼好的都只想著大哥一家,從來沒想過她和二中。
小梅向調解員表示,如果公婆想讓她和二中復婚,就要滿足她一個條件:給她15萬。
小梅的這個要求,讓調解員無法理解。可小梅卻說,自己提出這個要求,不是為了要公婆的錢, 而是為了看到公婆是否能夠做到一碗水端平。
原來,小梅偶然得知公婆瞞著她和二中在縣城給大中買了房。
小梅說:「你那個兒子是兒子,這個兒子就不是兒子了!瞞著俺,後來問她,她就是不承認。」
二中和小梅表示,她們二人結婚時,鳳霞老兩口不過才出了10萬元,而大中和大嫂結婚時,鳳霞竟給他們花了36萬買了套房。小梅實在接受不了這個落差。
當調解員把小梅和鳳霞老鍾安排到一處時,調解員問鳳霞二老是否真的偷偷給大兒子買房了。
老鍾承認確有此事。因為大兒子結婚比二兒子晚,媒人上門說親時表示女方不滿意大中的住房條件,女方開口要求36萬,於是老鍾同意了拿出36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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