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管別的,做飯和這洗衣服不能老是盯著我,不然把我累成個什麼樣子,至於是兒媳做還是兒子做,這就不關我的事了。讓他們自己去分吧。總之想繼續讓我留下李,這家務不能我一個人擔著。
第二個條件,對我這個老母親要尊重。我伺候月子伺候孫子這幾天,都快成老保姆了,兒子兒媳對我是呼之即來揮之即去。我覺得自己作為老母親的尊嚴都沒了,剛開始幾天我可以忍著,可是時間長了誰受得了呢。
用不著對我太好,別板著個臉就行。我說這第二天條件的時候,兒子羞紅了臉,兒媳則低下了頭,看起來咬牙切齒的。我也沒管那麼多,這都是我的心裡話,現在不說出來,以後等著吵架嗎?
第三個條件,每月需給我七百塊錢。我自己也有點退休金有點存款,但是來了這裡以後,花錢的地方越來越多。我簡直是拿自己的退休金去貼補兒子家裡呢,這麼長時間下來,手裡的錢越來越少,雖然兒子有時候也給我,但是給的還不夠我花的。
而且我整天的幹活,趕上保姆了,就算是請個保姆也得花不少錢,何況是我呢?我要這七百不多,至少兒子是完全承受得起的。可一聽到我要錢,兒媳就不願意了,一下子把頭抬起來盯著我。
兒媳性格內向,但這次居然直接跟我說:「您做夢,這條件,我寧可自己帶」。兒子一愣,趕緊訓了兒媳一頓,可是兒媳卻耿著個脖子,我笑了笑,正好順著她說;「行,那你要是願意,我就回去了」,隨後拔腿就走。
等我到家,兒子果然不再煩我了,大概是覺得我這個條件太苛刻了吧,說不想得罪兒子兒媳,到頭來還是變成了這個樣子,不過如果我再委曲求全,受傷的只能是自己,而且我這三個條件並不苛刻,不也是正常的一個要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