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給弟弟住17年,弟弟要趕哥哥一家出去:我兒子大了要結婚

2022-12-11     言諾     9570

有句話說得好:「升米恩,斗米仇。」

房子給弟弟住17年,弟弟要趕哥哥一家出去:我兒子大了要結婚

你在對方遇到困難時,幫一點會得到對方感恩,如果給予很多,則有可能會得罪對方。

02

生活中這樣的事情並不是個例,劉芳也曾遇到過。

劉芳有個姐姐,姐妹倆感情不錯,姐姐嫁在了當地,劉芳結婚後一直在省城上班。

她剛結婚時,曾老家買過一套70平的小房子,後來丈夫做生意有了錢,就定居在省城,老家的房子一直在出租。

有天姐姐找到她,說兒子讀中學要去縣城,租別人房子也是租,租自己妹妹的房子,住得也放心一些。

考慮到外甥讀書確實需要有個房子,劉芳二話不說同意了,她連租金都免了,讓姐姐直接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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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過去8年,姐姐把房子當成了自己家,就算兒子去了外地讀大學,她也沒有還房的意思,逢年過節,看到劉芳回家,她就準備一些土特產送給妹妹,讓劉芳也不好意思說什麼。

考慮是親姐妹,姐姐家條件也一般,她也不想計較房子的租金,就默許了姐姐一家的居住。

誰也沒想到,老房子要拆遷,根據房子面積,會獲得20多萬補償款和一套同等面積的安置房,劉芳回來辦手續,遇到麻煩了。

姐姐跟她說:「這個房子我住了那麼多年,買了很多家具,還裝修了一下,就算有補償款,也該給我。」

劉芳萬萬沒想到,自己幫姐姐,還幫出麻煩來了,平時一點租金可以不計較,但拆遷補償款不是小數目,自己兒子結婚也需要錢,怎麼能不要呢。

姐姐繼續糾纏:「你那麼有錢,何必要跟我爭,你也不想想,從小到大我照顧了你多少,這套老房子你別要了,安置房剛好我兒子結婚用,補償款用來裝修。

她的算盤打得響亮,卻完全忘記了做人的根本,接受妹妹照顧那麼多年,她一點感恩之心都沒有。

房子給弟弟住17年,弟弟要趕哥哥一家出去:我兒子大了要結婚

就算劉芳願意,她老公也無法答應,姐妹倆吵架也是難免的事情。

這樣的事情也在給予我們警醒,就算是親兄弟姐妹,也要幫忙適度,千萬不能因為善良,讓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

03

為什麼有的人接受別人恩惠,卻沒有感恩之心呢?

心理學上有兩個解釋。

一個是攀比心,小時候在一個家庭長大,如果某一個人長大後會出息,就容易被別的兄弟姐妹嫉妒,你幫助對方再多,他也不會感恩。

另一個是內疚感,接受幫助的人是有負面情緒的,受到的幫助越多,內疚感越重,個體的內疚感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產生心理壓力,他看到你不會愉快,時刻都擔心你會收回幫助。

在這種心理作用下,他對你就有了抵抗態度,只要你做到事情不符合他的利益,他就有可能發脾氣。

要想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做好的辦法是親兄弟明算帳。

房子給弟弟住17年,弟弟要趕哥哥一家出去:我兒子大了要結婚

1、把幫助放到明面上。比如王強的哥哥蓋房子,你可以把宅基地給他,但借的錢要寫借條,就算你不想要回錢,也要讓對方知道,你的幫助不是無償的,這樣對方也會想著回報,來平衡彼此的利益。

2、老房子不要長期給兄妹住。你幫助對方是好意,但長時間的居住,會讓對方產生錯覺,這個房子要是自己的該有多好,如果你臨時要回房子,很有可能會得罪對方了,就如劉芳,幫姐姐是好意,卻讓自己很被動。

換一種方式,她在外甥考入大學後,找理由收回房子,這樣姐姐就覺得自己被幫助了,讓她省了3年的房租,而不是把房子占為己有後,成為理所當然的居住。

我們不以惡意揣測別人,但人性中都有自私的一面,提前做一些準備,能夠防患於未然。

對此你怎麼看?你會把老房子讓兄弟姐妹長期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