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為華開始在全國到處演出。
兩人的工作都很忙,聚少離多,最終分手了。
耿為華唱了一首《綠色軍衣》後爆紅。
圈了一大波粉絲,其中就有鄭佳。
16歲的鄭佳愛上了30歲的耿為華。
在粉絲眼裡,偶像是閃閃發光的。
鄭佳覺得耿為華長得好帥,唱歌也好聽,還是一個特別上進的人。
一次,耿為華在西安開演唱會,西安是鄭佳的故鄉。
偶像來自己家鄉開演唱會了,她當然要去看的。
台上,耿為華穿著軍衣,霸氣十足,一開口舞台就燃了。
台下的鄭佳,越來越喜歡他了。
演唱會結束後,耿偉華回了自己的酒店。
在酒店門口,他見到了一個穿著很華麗,氣質很出眾的女孩。
她皮膚很白,長得也很漂亮,一看就是有錢人家的孩子。
這個女孩就是鄭佳。
鄭佳看著耿為華小聲說:「我是你的粉絲,你能不能給我簽個名?」
耿為華對自己的粉絲都可好,有求必應。
在本子上瀟灑地簽下自己的大名後。
鄭佳又問:「可不可以合個影?」耿為華說:「可以啊。」
拍完照片後,鄭佳拿著照片反覆看了幾遍,非常滿意。
於是又問:「可以留個電話嗎?」耿為華說:「可以的。」
耿為華真的好溫柔,鄭佳對他的喜歡又多了一分。
鄭佳年紀小,覺得喜歡一個人,一定要說出來。
於是,回家之後,她就開始寫情書了。
鄭佳的情書有點特別,她是用毛筆字寫的。
字很娟秀,看過的人都會喜歡。
寫完之後,就寄給了耿為華。
她一直很緊張地等待耿為華的回應。
可是一個月過去了,兩個月過去了。
耿為華遲遲沒有回應。
其實,耿為華看了信了,不過,他覺得兩人年齡相差太大了,不可能在一起的。
於是就沒有回應。
鄭佳見他不回應自己,也沒有因此而放棄。
她每天都給他打電話,耿為華每次都以自己要忙了為理由掛掉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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