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全款買房,你家負責裝修!」我可以不占便宜,但不當冤大頭
文/涵美一
01
兩個人若走到了談婚論嫁那一步,怎麼做才最容易順順利利地談妥?
真誠。
既然決定了要步入婚姻,那麼,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大大方方地說出自己能提供和接受的條件,不拐彎抹角,也不藏著掖著,坦坦蕩蕩,該怎樣就怎樣。
結婚,是兩個人共同建立一個新的家庭,共同承擔對家的責任,不是一個家庭對另一個家庭的扶貧。
兩個人如果不是抱著好好過日子、一起創造幸福生活的目的而步入婚姻,都想自己少付出一些、讓對方多貢獻,或者說都覺得自己多做了一點就是「吃虧」,那麼,這樣的婚姻,根本就沒有意義,即便是一方不得已妥協,但產生矛盾也會是早晚的事情。
婚姻,少不了一定的物質條件做支撐,但一味地只看重物質條件,過分地「精明」,只會讓兩個人的感情破裂。
02
陳青(化名)剛分手不久,確切地說,她沒能如自己所願,和愛的人步入婚姻的殿堂。
陳青和男友劉威談了兩年的戀愛,兩個人平日裡也都合得來,雖說偶爾會因為一點小事吵鬧,但當天就會和好,從沒有置氣、冷戰過。
然而,這一次,牽涉到兩個人的婚事,他們卻怎麼都沒能商量好,到最後,還弄得不歡而散。
「真是應了那句話,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談戀愛時,小情侶怎麼鬧都是甜蜜的味道,可一旦談婚論嫁,不知道是我們年輕人想得太少了,還是父母們都過於多慮了,反正,不管怎麼商量,雙方都覺得對方太計較。唉,算了,分就分了,估計還是我倆不合適,婚前不能處理好的事情,即便結了婚,也是少不了爭吵,早看清也早好!」
對於自己和劉威分開這件事,雖然陳青也曾遺憾、憤怒過,但冷靜之後,她又覺得,或許這也是最好的安排,畢竟沒有在婚後鬧掰,還能讓兩個人的記憶里都存有對方的美好。
說起來,也怪陳青和劉威都沒主見,做不了他們自己婚事的主。
兩方父母在談論結婚都需要做哪些準備時,陳青和男友劉威都只知道站在父母們的角度去看待問題,非但沒有及時勸著點父母,反而還一味地聽從父母。
那天,劉威的母親在寒暄問了好後,很是直接地表示,自己已經給劉威在他的工作地全款買了房子,明年初就會交房,當然,因為是全款買的,房子不能寫上陳青名字,但作為補償,他們會多給點彩禮,婚禮也會儘量辦得風光一些。
「彩禮,我和他爸的意思是打算給個16萬8,寓意也好;車子呢,讓小青和小威他倆自己挑,15萬左右的都可以!至於房子,只要他倆好好過,反正早晚都是他倆的!你們也知道,我家就這一個孩子,我和他爸攢來攢去,也全都是給孩子的,以後他結了婚,我和他爸不會說不再管他,肯定也會盡力多幫忙的。」
看到劉威的母親這麼坦誠,陳青的母親笑了笑後表示,既然孩子們決定在一起了,肯定是互相了解後都認定了對方,她自然不會有什麼意見,陳青雖然不是獨生女,但陳青的姐姐早已結了婚,如今家裡就剩陳青未嫁,陳青既然願意結婚,未來的親家又那麼爽快,她肯定也不會讓自己閨女空著手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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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現在的孩子結婚,基本上都要靠父母資助一點,我和青青爸也沒別的要求,就希望她以後能過的安寧、順遂一點。這樣,我們到時給30萬陪嫁,加上你們給的彩禮,可以再首付套房,到時,寫上他倆的名字就行!對了,我多嘴問一句,您給小威買的全款房,是寫的劉威的名字吧?他也算是結婚就有兩套房的人了!以後一套住,一套出租,挺好的!」
聽到陳青母親這樣說,劉威母親臉上的笑容淡了很多,她沉默了一下表示,既然有了房子,沒必要再買一套,兩個年輕人工資都不高,到時候再還著房貸,壓力太大了!
「那套全款房除了劉威的名字,還寫了我的,你知道的,一套房子將近140萬,都是我和他爸辛苦攢下來的,我多少還是要圖個安心的!如果親家你是擔心我以後會住到那個家,那我可以寫個保證書,絕對不會打擾小兩口的。咱們都是做父母的,能讓孩子少點壓力就讓他們輕鬆點,你與其用陪嫁和彩禮的錢首付套房子,不如拿出來點把房子裝修一下,就讓他們小兩口選風格,不是挺好的嗎?」
劉威母親說完,陳青父母都不再說話了,不僅如此,陳青的母親更是以去洗手間為由把她帶出了包間,給她說了幾句悄悄話,大意就是劉威母親那樣安排太不地道,他們家全款買的房,不加陳青名字就算了,還寫了劉威母親的名字,憑什麼還讓陳青家掏錢裝修呢?
母女倆說完話回去後,包間裡除了陳青的父親外,只看見劉威的父親,劉威和他母親倒是不知道去哪兒了。
大概過了五六分鐘後,劉威和他母親一前一後回到了包間,他先是問了問陳青的父母餓不餓,說已經催著服務員過來點菜了,接著便喊了一下陳青,讓她跟著出去一趟。
就在陳青不知道劉威特意把她叫出去是幹什麼時,劉威開了口,問她,為啥不知道站出來說句話?
「我家全款買房,你家負責裝修!這不是挺好的嗎?你當時怎麼不勸你媽答應呢?你在旁邊想啥呢?這可是咱倆結婚,以後是咱倆過日子的啊!我家提供房車、給彩禮,你家不能啥都不出吧?給房子裝修不比再首付套房子划算嗎?都有房子了,又不是沒地兒住,非再買一套幹啥呢?到時不是凈給咱倆增添壓力嗎?你怎麼也沒點主見呢?」
聽著劉威不間斷地質問,陳青是既驚訝又氣憤,驚訝的是,原來劉威和他母親離開包間就是說這些話的,氣憤的是,劉威連和她商量都不商量,連問都不問一下她的想法,就劈頭蓋臉地指責她!
「我沒主見,你就有主見嗎?你不覺得你媽提的要求太過分了嗎?奧,你家全款買的房,寫了你們娘倆的名字,讓我家拿錢裝修,以後真是出了啥意外,你們家啥損失都沒有,我呢,裝修能帶走不?再說了,我媽讓首付套房不是說還寫你的名字了嗎?你還有啥可不滿的呢?我沒要求在你媽買的房子上寫名字,已經很不錯了!我可以不占便宜,但絕不當冤大頭!結個婚算起來你家就給了我彩禮,我家又不是不給陪嫁!至於彩禮和嫁妝一起,怎麼處理,這是我的事,我自己做主!你們沒權利要求我!」
沒有料到陳青會這樣說,劉威也是很生氣,他斥責陳青,怎麼突然變得那麼現實、勢力,還說一定是陳青母親指使的,有這麼個多事兒的岳母,以後結了婚估計他家也不會很太平!
眼看劉威把怒氣撒到了自己母親身上,陳青也是不能忍受,她也抱怨了劉威母親幾句,稱竟然才知道劉威是一個媽寶男,遇到這樣的母子,她就算嫁過去也不會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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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就這樣,兩個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吵開了,因為鬧得動靜有些大,還是雙方父母出來,把他們各自都領走了。
最終,婚事沒談成,昔日的情人也變成了仇人。
03
實話講,陳青和劉威的確不適合在一起,可能兩個人談戀愛時確實覺得對方都不錯,但真到結婚這事上,兩個人都不太成熟,更沒有主見。
按理說,是他們倆結婚,他們倆對未來多少應該有點規劃,再者,眼看母親們有分歧時,他們應該站出來各自做各自母親的思想工作,而不是都聽了母親的悄悄話,都想讓對方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讓步。
還沒結婚,就對自己的事拿不定主意,以後真是結了婚,雙方父母都不干涉可能還會好一點,真是父母們再安排了點啥,那各聽各媽的,早晚都會再鬧矛盾。
其實,不管男女,只要決定要結婚,那麼,只要你倆一心,能互相理解和包容著去看待問題,為了在一起而努力,別的就不是什麼問題。
很多時候,不是某一方自私,而是都站在了自己的角度,覺得自己有理,總想讓對方去順著自己。
就像陳青和劉威,陳青可以勸一勸母親,不用再首付買套房,畢竟年輕人工資也沒有很高,手裡留點錢應個急比什麼都好;而劉威呢,完全也能勸一下母親,把家裡簡單裝修一下,畢竟陳青也沒要求加名字,即如此,他們家負責裝修也沒有啥。
在結婚一事上,其實最怕的就是有「吃虧」心理,不管哪一方,當ta覺得吃了虧,那麼,這段感情還是散了吧。
因為,若是把婚姻做成了生意,只想「盈利」不願虧本,那麼,永遠都不會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