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網文《早知婚後,不如結婚前分手》,作者:深夜情感研究所 等,有刪減,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圖片源自網絡侵刪】
那天下班回家,打開房門,客廳赫然坐著個看電視的老太太。
我眼前一黑,差點以為走錯了。
「婆婆來了!?」
公公喪事辦完後,婆婆就賴我家了。
老公譚明說是想讓他媽散散心,於是沒有和我商量就接他媽住進來。
住就住唄,反正別指望我能有好臉色。
面對我冷淡的態度,譚明開始怨我整天黑著個臉,怨我不參加他爸的葬禮,以及怨我當初趕他弟弟出去、不給他弟弟錢,鬧得家裡關係僵硬。
每當這個時候,我就特別想笑,就因為我冷淡臉臭,就可以把所有的過錯全都推給我嗎?
難道我不想和他家人和和氣氣相處嗎?可他們家做的那些事,也配讓給我給好臉麼?
我和譚明當年結婚,他家一份彩禮錢都沒出,我爸媽倒是沒說啥,他們總覺得女兒覺得幸福最重要,再說我們家也不差那點彩禮。
可婆婆當時怎麼說的?
「我家譚明可是附近十里八村都數一數二的良婿,別家閨女拿錢上門我們都看不上,你可是占了大便宜呢。」
我嘴上帶著假笑,心裡已經狂翻白眼,我不要彩禮還是我占便宜?
我總不能埋汰自己老公啥都不是,但他媽嘴裡能說出這話,我心想您可真是要點臉吧。
彩禮的事不說了,我覺得最過分的還是,我和譚明兩個人的婚姻,他們全家都莫名其妙攪和進來。
之前譚明他弟大學畢業,說要在北京找工作暫住一段時間,結果這一住,就是一年。
這一年的時間裡,他弟弟換了四份工作,吃喝還讓他哥補貼著。
為這事,我和譚明吵了無數次架。他弟上大學譚明每月就在資助著,畢業了房子讓他弟住、錢也給花,養兒子都沒這養法啊。
最後還是我出面做惡人,讓他弟弟搬了出去。
就因為這事,譚明怪我不親近他家人,婆婆更是逢人便說我是多麼冷血無情。
婆婆住進來後,往日的這些彆扭讓我和譚明夫妻關係冷淡無言,以前的你儂我儂直接消失。
老公整天無言,埋頭工作加班,能晚回家就晚回家,留我獨自一個人尷尬地面對婆婆。
直到昨天上床睡覺前,我剛脫下內衣,他跟我說:「寶貝,我有事想和你商量一下。」
我有點喜出望外,這是公公過世婆婆來了之後,主動找我說話。
「老公,啥事啊?你說吧。」
他看了看我,沉默了一會,「嗯……我準備讓咱媽從農村搬過來和咱們一起住。」
我無語,大無語。
她老人家不早自己搬過來了麼,這算和我商量?
敢情這下算正式宣布,徹徹底底住一起了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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