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婚身邊有個伴,難道不好嗎?還說再婚對象不要彩禮,肯嫁給他就不錯啦。
我爸說了這麼多理由,無非是表明自己的再婚立場,我也不能強烈反對。
4
我爸再婚後,繼母接手了我媽的洗衣店。
可沒想到,我爸再婚後的第一個假期,我妹就是在我家度過的。她說繼母在家不是指桑罵槐,就是指使她干各種家務,她連學習的時間都沒有。
從此以後,我妹每到假期就住到我家,她上學和生活的費用,我爸概不負責。
我讓我妹跟我爸要生活費,我爸卻拋來一句:姐姐姐夫都掙錢,資助妹妹上學還不是應該的。
以我爸的想法,別人付出是應該的,他不盡父親的責任也是應該的。我不想讓妹妹受繼母的氣,更不想讓她荒廢學業,就請求李斌多包容。
好在李斌理解我的無奈和為難,在身邊默默地支持我。
直到小我妹大學畢業,我們才不再負擔她的生活費用。
我妹參加了工作,我和李斌的負擔才有所減輕,這時我們的孩子也即將出生。
考慮到家中沒有老人幫忙伺候我坐月子,我和李斌提前聯繫好了月嫂,坐月子也就沒有太為難。
5
難就難在我休完產假要上班,沒有人幫忙帶孩子。
沒想到我爸主動上門告訴我,他有辦法。
我爸說,我休完產假去上班,我女兒由繼母來幫忙照看,都是自家人,我儘管放心。
但是,我得付給繼母工錢。現在請人帶孩子,每個月得3000元,自家人給2500元就可以。還說繼母的兒子準備結婚,需要用錢,讓我提前預付兩年的工錢。
我還納悶,我爸怎麼會突然關心起我來,原來是有他們的如意算盤。
想到我爸以往的自私行為,就算我提前給繼母預付工錢,他也有可能找藉口不履行承諾。
所以我果斷拒絕道:謝謝你的好意!我不是搞/扶/貧的,沒有那麼多閒錢先預付給別人。
我爸還想試圖說服我,卻被我一口打住,我說:自從我參加工作,就對家裡各種幫襯,你有沒有顧及到我的感受?現在我生了孩子,你還沒幫我做什麼,張口就要兩年的工錢,我是真的用不起。讓您失望了。
我爸見我拒絕得堅決乾脆,沒好氣地甩門而去。
至於我上班後,由誰幫我帶孩子,我覺得雇用保姆都比我爸說的那樣可靠。
6
至於繼母,我爸自己去搞定她,也輪不到我管。
我已經想好了,等到繼母的兒子結婚時,出於禮節,我們給他包2000元的紅包。不管我爸和繼母是否滿意,我們已經盡到了心意。
至於我女兒,目前我們正在物色靠譜的保姆。
以後的日子,如果我爸遇到困難,作為女兒,該盡的責任和義務,我不會推託。如果是沒有道理的過分要求,我還會拒絕。
好多時候,如果你一味退讓,另一方就會得寸進尺。
如果做不到相互理解和體諒,我只希望我們能保持距離,各自安好。
朋友們,你們贊成我的做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