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給大S巨額賠償是人傻錢多?怕被分走10億財產才是內情吧
汪小菲為何不在內地簽署離婚協議,有律師稱怕大S分走10億財產--引言。

大S和汪小菲一錘接一錘的「重磅瓜」,堪稱是一部娛樂圈的「連續劇」了,而這部連續劇起因是兩人簽署的(不平等)離婚協議,對於協議里涉及的財產賠償問題,自然也是大家最為關心的。

從目前來看,汪小菲不僅承擔了前妻大S和兩個孩子的撫養費、教育支出費用、大S的精神損失費以及婚後還要繼續支付房貸的費用。
汪小菲此舉,被不少網友視為——
他是一個妥妥的「冤大頭」。

眾所周知,除了地處台北的S Hotle 酒店,汪小菲多年以來的生意事業重心,一直放在北京。
因此,汪小菲在和大S的婚姻續存期間,他經常在北京、台灣省兩地來回奔波。

但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北京人,汪小菲在簽署離婚協議時,為什麼要放棄自己更為熟悉、看起來更有利的北京,而選擇只身前往台灣省?
畢竟,汪小菲當初在買房子的時候,也是因為沒有台灣省內的戶口,導致只能用大S的帳戶來買房子。
這才有了後來大S「倒打一耙」,稱房子是自己花錢買的。

最新的消息是——有律師曝光內情,其實汪小菲選擇前往台灣省簽署離婚協議,有可能他是為了保住自己在內地的10億資產。
據相關資料顯示,汪小菲的名下,一共有16家公司,他的身價,在坊間被估超過23億。

其中,合潤麟(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4月,註冊資金100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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