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多子女家庭中,父母一定要處理好子女之間的關係,做事要光明磊落,不要偏心。生活中,兄弟姐妹之間發生矛盾,大多都是父母的不公平造成的。
如果是按老規矩處理兒女婚事的,那女兒嫁出去後,就要把重心放在兒子身上了。但如果按現代法律辦的話,兒子和女兒是一樣的,都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也都要贍養父母的。
不管是老規矩還是現代法律,都是規定了權利和義務的,並且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你不能既想享受老規矩的好處,又想享受現代法律的好處,卻不願意履行義務。
02
婆婆不喜歡兒媳,不願意幫兒媳帶孩子,卻幫三個女兒家帶大了孩子。等到婆婆病倒後,卻要兒媳辭職了照顧她,兒媳一口拒絕了。
這是發生在湯薔薇家的事情,剛開始老公也逼著她辭職,後來她發了一通脾氣後,家裡人都不吭聲了。下面我們來聽聽他們家的故事。
自述人:湯薔薇
年齡:46歲
職業:女工
城市:泰州
03
我老公是家裡最小的孩子,上面還有三個姐姐,當年公婆和老公的爺爺奶奶都很重男輕女,非要生一個男孩。我老公出生後,家裡人就特別寵著她,三個姐姐也處處讓著她。
可能是因為被家裡人太寵愛的緣故,我老公很沒有擔當,一遇到事情就會往後退縮。我跟他截然相反,我是娘家的大女兒,下面還有一個弟弟,不管遇到什麼事情,我都是勇敢承擔的。
我和老公是在我閨蜜家認識的,他跟我閨蜜的哥哥是同學,我去找閨蜜,他去找閨蜜的哥哥,我們倆就認識了。他對我是一見鍾情的,後來閨蜜兄妹倆極力撮合我們,我們就走在一起了。
老公把我帶回家幾次後,婆婆就不同意我們在一起了,她認為我太有個性,太有主意,她不喜歡我。但老公非要和我在一起,死活不同意分手,我就很感動,也堅持跟老公在一起了。
最後婆婆沒辦法,只能同意了我們的婚事,我和老公就結婚了。婚後,婆婆一向在家裡做主慣了,所以還是什麼都要她做主。可我不是任人擺布的人,我也有自己的主意,所以在很多事情上我和婆婆就發生衝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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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婆媳三天兩頭吵架,每次一吵架,三個大姑姐就回娘家來幫著婆婆,生怕婆婆被我欺負了。老公是很怕事的,每次家裡5個女人吵架時,他總是躲起來,好像跟他沒關係似的。
我一個人對付4個人,自然是寡不敵眾,我就心裡特別難過。後來,我和老公去城裡打工了,沒錢買房子,我們倆就租房子住。婆婆氣得不得了,認為我拐走了她的寶貝兒子,就在村裡到處說我壞話。
我生下孩子後,婆婆也不來幫我們帶,她說:「湯薔薇不是有能耐嘛!那就不要叫我去帶,她自己帶好了,我是不會去幫她帶孩子的。」
我是個很要強的人,既然婆婆這麼說,我肯定不會去求她的,我自己帶就自己帶。所以,我在家裡做了幾年全職媽媽,等到孩子上幼兒園後,我才去找了一份鐘點工。雖然生活很辛苦,但不用受氣了,過得也挺好的。
公婆住在鄉下,三個大姑姐家的孩子都是婆婆帶大的,婆婆覺得兒子是靠不住了,只能靠三個女兒了。所以她和公公都特別巴結三個女兒家,吃的用的都貼補給女兒家,他們只當兒子已經死了。
05
一轉眼幾十年過去了,孩子們都長大了,公婆也老了。公婆原是想靠三個女兒家的,可三個女兒是嫁出去,她們也得要看老公的臉色的。三個女婿認為他們是娶的老婆,又不是做的上門女婿,沒義務給岳父母養老送終。
後來,公公突發腦溢血去世了,在給公公辦後事時,三個女兒家誰家都不管,也不出一分錢。他們理直氣壯地說,這是兒子兒媳的事,我和老公也沒說什麼,就老老實實回去給公公辦喪事了。
但經過這件事,婆婆認識到三個女兒靠不住了,她就又想到兒子了。可她的錢都已經貼給女兒家了,這些年她為女兒家做這做那,都為他們奉獻了。現在她老了,做不動了,還能為我們做什麼呢?
公公去世後,婆婆很傷心,天天鬱鬱寡歡。過了大半年後,婆婆病倒了,得要有人天天照顧她了。我們家的房子是二室一廳,我和老公住一間,兒子住一間,根本沒有多餘的房間給婆婆住了。
而且婆婆一輩子生活在鄉下,她習慣了鄉下的生活,不願意住在城裡的「鳥籠」里。婆婆說想讓兒子家和三個女兒家輪流照顧她,可我老公城裡鄉下兩頭跑,肯定不行的。再說,他本來就是個甩手掌柜,哪會照顧人?
06
三個女兒各有各的理由,大姑姐說她要帶孫子,沒法照顧老母親;二姑姐說她身體不好,照顧不了老母親;三姑姐說她工作很忙,請不了假,反正她們誰也不肯照顧婆婆。
婆婆就想出主意,讓我辭職了,回鄉下去照顧她。我想都沒想,就一口拒絕了,自從我嫁進婆家後,婆婆就沒給過我好臉色看,她一直口口聲聲說不靠我的,現在卻想到我了。
老公和三個姑姐家都覺得婆婆的主意好,就都逼著我辭職,讓我去照顧婆婆。只要我一個人回鄉下去照顧婆婆,其他人就都不受影響了,三個姑姐家也可以繼續安心地過他們的小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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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我很生氣,就和老公回到鄉下,叫來了三大姑姐,還有她們的老公,然後當著婆婆的面,我大發脾氣。我把這些年來婆婆對我的態度,還有婆婆為三個姑姐家做的事等,統統說了一遍,他們都不吭聲了。
因為我發了一通脾氣,誰也不敢再提讓我辭職了去照顧婆婆的事了。後來,老公提出請護工,我要求護工費四個子女家一起出,不能只讓我們一家出。
三個姑姐家不肯出,我就提出請村委會的領導來解決,平時公婆貼給三個女兒家多少錢了,現在讓三個女兒家出一點錢,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平時公婆沒貼錢給他們,全貼給兒子家了,那我們理應要承擔一切。
三個姑姐家自知理虧,怕請了村委會的領導來,事情鬧出去後難聽,就只能答應了。後來,我們就給婆婆請了一個護工,護工費四個子女家平攤,婆婆也不敢說什麼了。
結語:
多子女家庭中,在贍養老人的問題上,往往會發生矛盾。有些子女還會把老人當皮球一樣,踢來踢去,誰也不願意承擔義務。所以有人說,一個母親能夠養活幾個子女,幾個子女卻養活不了一個母親,這實在是一種悲哀。
人誰都會有老的那一天的,你今天怎麼對待老人,你的子女都看在眼裡。他日,你的子女也會怎麼對待你的,因為父母是子女最好的榜樣。所以要善待老人,這也是在善待未來的自己,要為自己多積德。
婆婆在對待兒媳時,要把兒媳當成自己的孩子來看待,兒媳是要和兒子過一輩子的人。婆婆不要從自己的喜好出發,因為是兒子娶老婆,不是婆婆娶老婆,兒子喜歡才是最重要的。
在處理子女的婚事上,既然是按老傳統辦的,那權利和義務就也按老傳統來辦。如果是按現代法律辦的,那權利和義務也按現代法律辦,不要變來變去,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才能維持大家庭的和睦團結。